謹防央企“壟斷”保障房建設
2011-05-05   作者:武潔  來源:河北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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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日,國資委要求央企積極參與保障房建設。這是自去年國資委對央企下達“退房令”後,首次要求央企參與地方保障房建設。
  目前,16家以房地産為主業的央企中,中冶科工、保利等都已涉足保障房建設。國資委&&,央企保障房建設佔全國保障房銷售面積的13%。(4日《新京報》)
  儘管今年中央政府下達了保障房建設的任務,地方政府也簽訂了“軍令狀”,但據住建部估計,2011年1000萬套保障房的投資資金預計達1.3萬億元,而2011年中央財政中保障性住房的補助資金為1030億元,剩餘的1.2萬億元資金,仍需地方財政籌集,並有賴於銀行信貸、開發商等民間資金的廣泛參與。
  不難看出,地方政府要兌現“軍令狀”,首先需要補足資金缺口,這時財大氣粗的央企加入到保障房的建設中來,無疑將極大緩解保障房建設的籌資壓力。
  央企參與保障房建設,固然有望讓保障房建設呈現“眾人拾柴”的局面,但同時要看到,儘管央企有承擔社會責任的義務,但社會責任與企業經營不能混為一談。從這個角度看,央企參與保障房建設,究竟是經營性項目,還是履行社會責任,需要事先加以明確。否則,一邊自稱履行社會責任,一邊又要保證公司利潤,央企保障房項目的定位不清可能會為項目質量與工期埋下隱患。
  此外,當央企涉足保障房,會不會對其他保障房建設的參與方形成擠出效應,從而對保障房項目構成一定程度的壟斷,也須有所警惕。而現實中,一些央企明裏暗裏的“福利分房”,不僅涉嫌國有資産流失,更製造了分配不公,此時,參與保障房建設的央企會不會近水樓&先得月打起保障房的算盤?地方政府在引入央企建設資金的同時,會不會投桃報李地讓渡保障房的分配權?
  由此,保障房建設同樣需要一套公平公正的參與機制。只有厘清了央企在保障房建設中的角色、分工與責任,並明確監管與分配方式,央企參與保障房建設,才不會讓人心中犯嘀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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