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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幾個月的輿論預熱和實際準備,央行不久前首度正式公布了今年一季度的社會融資總量數據。今年一季度社會融資規模增加4.19萬億元。數據公布後,央行調查統計司司長盛松成&&,今年合理的社會融資規模約為14萬億元左右。他還透露,條件成熟後,央行將會按月公布融資總量統計,他還強調,社會融資規模目前還只能説是貨幣政策的監測指標,成為中間目標需要一個過程。 這一系列動作和言論顯示,央行對將“社會融資總量”打造成新的貨幣政策中介目標充滿期待。可以預料,今後不論是央行,還是市場,都會將更多的注意力放到社會融資總量數據上來。如果各方對這一指標認可度高,甚至不排除未來會在年初公布一個社會融資總量調控目標(今年14萬億的提法帶有很強的非正式色彩),將其正式升格為貨幣政策之錨。 客觀地説,社會融資總量這個概念是在匆忙之中提出來的。此前以貨幣供應量和信貸作中介目標並不十分理想,但央行為其尋找新的替代物的意願也不強烈。是去年形勢的變化促成了這一轉折。2010年,在銀行信貸受到較好控制的情況下,金融機構表外業務大量增加,銀行承兌匯票、委託貸款、信託貸款等融資額激增。單從數據上看,2010年更像是全社會融資結構的一個“拐點”。儘管2002年到2010年人民幣貸款佔比早已出現逐步下降之勢,但下降過程一直比較平穩,2010年佔比由68.1%下降到55.6%,出現突降現象,同時,銀行承兌匯票佔比由3.3%突增到16.3%。在人民幣貸款受到有效控制的情況下,全社會貨幣信用卻出現了較大的膨脹,並直接推高了物價上漲的壓力。 但是,以社會融資總量替代人民幣貸款而成為貨幣政策新的“錨”,其科學性和可行性如何呢? 標準理論認為,衡量一個指標是否適合作為貨幣政策中介目標有三個標準:可測性、可控性和相關性。從可測性來看,央行給出了社會融資總量的明確範圍,統計數據主要來自一行三會,數據的及時性和準確性應該沒問題。至於可控性,在社會融資總量的十大分項中,最易控制的是人民幣貸款和外幣貸款。最難控制的是保險公司賠償和保險公司投資性房地産,它們基本於獨立於央行政策。其餘各項的可控性居中。 不過,最大問題可能還是相關性。理論上,一個指標與GDP産出、物價之間的相關性越強,穩定性越好,就越適合作為貨幣政策中介目標,如果該指標與産出與物價之間有着固定不變的數量關係,就是中介目標的當然之選,央行只需在它身上下“錨”,即可輕而易舉得到一個合意的産出和物價水平。 當然這是理想的狀態,現實中不可能存在。根據央行的研究,與主要宏觀經濟指標(GDP、消費、投資、工業、CPI)之間的相關係數,社會融資總量全部高於人民幣貸款。社會融資總量相對於人民幣貸款的優越性不容懷疑。不過,社會融資總量與GDP之間的穩定性並沒有想象的那麼理想。0.85的相關係數不算高,而且相關係數可能是一個誤導性的概念。歷史數據顯示,融資總量/GDP比率不僅存在趨勢性上升,而且波動性也相當大。該比率從2002年的不到20%上升到2009年的超過40%,並且在短短8年時間內出現過兩次突發性上升。從分項數據看,委託貸款、銀行承兌匯票和企業債券的佔比波動性最大,趨勢性也不明顯,幾乎不存在什麼規律。 如果考慮到經濟結構的快速變化、金融深化路徑的非線性這一大背景,融資總量與産出與物價之間的關係在過去8年裏呈現出這種不穩定性毫不意外,令人擔心的是,這種不穩定性未來並不必然降低,存在出現更大波動的可能。因此,選擇在這種相關性存在重大欠缺的指標身上下“錨”,很難達到穩定産出和物價的目的。 社會融資總量的這一缺陷與貨幣量、信貸量一樣,是與生俱來的。後兩者作為貨幣政策之錨的歷史表現足以説明。 弗裏德曼之所以建議採納固定貨幣量增長目標,乃在於他論證了貨幣乘數(連結基礎貨幣與貨幣總量)和貨幣流通速度(連接貨幣量與GDP)都是相對穩定的,這是其《美國貨幣史》的核心結論。但是,貨幣量固定增長規則在實踐中沒多久就出了問題。隨着金融創新的出現,貨幣的內生性越來越強,貨幣的定義越來越模糊,流通速度也越來越不穩定。“錨”所要求的可測性、可控性、相關性很快就全部不復存在。不多久,貨幣數量目標就被西方國家拋棄,現在美聯儲和美國金融市場已不再重視貨幣量,很多貨幣政策觀察人士甚至將其從監測名單中剔除掉了。 信貸量作“錨”的歷史同樣如此。1980年代,美聯儲一度實行私人債務總量目標,這背後也是由理論所推動。當時,哈佛大學經濟學家本傑明 弗裏德曼通過計量研究發現,與貨幣和GDP之間的關係相比,債務量與GDP之間的&&更緊密。但出人意料的是,債務量/GDP比率,即債務周轉率新目標後被採納後很快地變得不穩定,在十幾年內急速地由0.7下降到0.5,最後,美聯儲也不得不放棄這一指標。 除了相關性方面的先天缺陷,中國央行公布的社會融資總量外延也存在不足。按照央行的公式,社會融資總量=人民幣各項貸款+外幣各項貸款+委託貸款+信託貸款+銀行承兌匯票+企業債券+非金融企業股票+保險公司賠償+保險公司投資性房地産+其他。事實上,這十項只是金融機構融資總量,並非真正的社會融資總量。理想的社會融資總量,應該將政府債務融資(儘管央行對其可控性為零,但其會對産出和物價影響巨大)和居民、企業間的民間融資、地下融資納入統計之中。在某些特殊的時期,民間融資、地下融資媒介的總需求不可小視,忽略所造成的精確度下降有時是不能接受的。 從更深一層意思上講,貨幣量、債務量在全球範圍內紛紛失去貨幣政策之“錨”的地位,乃是歷史的必然。在金融創新速度越來越快、形式越來複雜的時代背景下,任何將數量型指標作為貨幣政策之“錨”都是力不從心的。由於數量關係最終通過貨幣供求、融資供求的交互作用體現在價格(利率)上,所以,重點關注利率這一價格信號,放棄或降低數量指標在央行監測中的重要性,是一種必然趨勢。這也是為什麼實行以更多運用利率作操作工具、將最終目標和中介目標合二為一為特色的通脹目標制的國家越來越多的原因。對於中國而言,與其花大力氣尋找僅僅是次優的替代性中介目標,不如着眼於未來,加緊配套制度建設,為盡快轉向通脹目標制創造條件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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