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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發生在中國寶安和寧波聯合身上的“採礦門”事件,成為資本市場熱議的話題。涉足的券商研究員稱信息來自上市公司,但上市公司卻堅持稱從來沒有對外説過公司有礦資源,究竟誰是誰非外界一時難以辨別,但“採礦門”事件引發的風波,讓人們給券商研究所和分析師的公信力打了一個大折扣成了既成事實。 有投資人士認為目前研究報告80%都有水分的原因在於有些研究員缺乏自律,而研究人士則認為大環境造成違規成本比較低,監管又不嚴,研究員很難堅持獨立的判斷。 筆者以為,自2011年1月1日起證監會發布的《發布證券研究報告暫行規定》已經開始實施,其中關於證券公司、證券投資諮詢機構應當公平對待證券研究報告的發布對象等問題態度明確,監管部門對這些已經被媒體曝光並引起市場廣泛關注的研報“潛規則”問題一查到底、決不姑息養姦,是有效遏制券商報告“潛規則”擾亂正常市場交易秩序、涉嫌違規和犯罪,以及更有效保障投資者利益不受侵害的必然選項。 在各類證券犯罪行為中,有這樣一種被俗稱為“搶帽子”的搶先交易型價格操縱行為,即在大肆公開推薦一隻或幾隻股票吸引投資者購買之前,自己先行大量買入,股票價格上漲後,又提前賣出獲利的犯罪行為。作為集投資顧問與投資業務於一身的券商研究是否有類似問題,應引起重視。 券商研究報告的分級、分時段區別發布,在《發布證券研究報告暫行規定》中已被明文禁止。研究報告分級、區別提供是一個此前眾所周知的“潛規則”,
雖然從某種程度上來看,該行為有所謂的“合理性”,即對應什麼樣的利益提供什麼樣的報告和什麼時候能看到報告,最後“免費的午餐”普通投資者“吃了白吃、吃壞了肚子當然也不用負責任”早已是股市司空見慣的現象。不過這總難免讓人想到一些非法投資諮詢“黑嘴”們常用的勾當:自己及“同盟軍”先埋伏某小盤股票,不斷發布報告吸引後來者進入,根據會員等級給出遞次獲利撤退信號,最終讓等級最低的會員群體“接最後一棒”。 當然,一般而言券商研究報告的論述不像那些非法證券諮詢薦股那麼露骨,很多報告是以熱點板塊和行業推薦的框架形式出現,在製造出了市場熱點的同時,也使一些可能存在的違規違法行為更為隱蔽、“滴水不漏”。因此投資者必須對各類“免費午餐”式的報告多個戒心。不過從根本來看,券商隊伍即使再良莠不齊也不是非法諮詢黑嘴機構,嚴格按照新規公平對待研究報告的發布對象應是一個基本道德準則底線。 由此可見,監管層面必須對“注水研報”氾濫現象進行動真格的“制度性擠水”,這不僅勢在必行,也是職責所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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