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城市居民在抱怨菜價高時,有誰能想到,菜農忙活半年種的白菜2分錢一斤都沒人要。白菜收購價0.02元/斤,卷心菜收購價0.2元/斤,芹菜收購價0.1元/斤,記者近日採訪發現,在山東農村的蔬菜種植區,很多蔬菜收購價都低於成本價。可是同時記者了解到,這些菜的終端銷售價格卻並不低迷(4月22日大眾網)。
在現有體制下,農民是農産品從生産到流通的所有環節中最弱勢、信息最封閉的群體。化肥、農藥、物流漲價;游資沒有出路,只有囤積居奇,控制銷售渠道,而農民短期內開闢新銷售渠道的費用要遠遠高於採購商。在農産品豐收的時候,採購商只有一個辦法:減少採購量。一旦減少了採購量,農産品就會爛在農民地裏,這就等於減少了産量,進而在市場上製造了供應短缺的局面,這樣採購商手中的農産品照樣可以賣個好價錢,而農民地裏的農産品價格暴跌,也降低了採購商採購的成本——這就是導致菜農自殺的整個過程。這也是一個悲劇:有人買不起牛奶,有人卻把牛奶倒到河裏去。
目前,我國農業還沒有實現規模化經營,大多數農民的生存模式基本還是“外出打工+種地”。近年來,農業品價格和工業品價格失衡的情況愈加嚴重,特別是進入W
TO後,我國農業更要與資本密集程度和集體化程度更高的國外大農場農業競爭,這種小農生産模式已嚴重制約着農業結構的調整、農業效益的提高和農民增收的步伐。因此,在還沒有實行規模化經營的情況下尋找一條由“小農制”到“大農制”之路、改變農民的弱勢地位是當務之急,台灣農會成功的經驗值得大陸借鑒。
農會是台灣分佈最廣、影響最大、最為完善、功能最為齊全的農民組織,服務涉及農業生産經營的各個環節和領域。根據農會法,農會分為鄉鎮農會、縣(市)農會、省農會三級,分別接受同級相應農政部門的指導;實行的是民主選舉和管理,強調農民素質的提高和技能的增強,還包括農民政治地位和權益的保護等。在台灣的超市,顧客僅憑農産品包裝上的條形碼,比如一個蔬菜包裝袋,就能查詢出,這是台灣哪個農會、哪個農戶,甚至哪塊兒茶田地裏生産出來的産品。農會高質量的信譽保證了食品安全,並且由於農會是公益法人,它還幫助農民組織起了具有小型公司性質的産銷班,其運作實現了“農超對接”,農民和市民的利益都得到了保證。總之,沒有台灣的農會,台灣農民的地位不會像今天這般重要,農民的權利不會和社會其他階層那樣平等。
當前,我國農村已自發出現了一些農業合作社、聯合體等組織,政府有必要對之進行引導和培育,如進一步鞏固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的合法地位,完善發展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的政策措施,為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開展活動創造有利的法律條件。在此基礎上,加強農産品質量監管,建立從“田間到餐桌”的全程質量安全控制,打造農業專業合作社質量品牌。這不僅有利於改變農民地位,也有利於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