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期間,我國工業發展經歷了極不平凡的五年。在全面應對國際金融危機和全力“保增長”過程中,國家及時&&了鋼鐵、有色、裝備製造、輕工、紡織、電子信息等重點産業調整振興規劃,推動工業行業實現了平穩較快發展,對國民經濟企穩回升和全面完成“十一五”規劃目標發揮了重要作用。展望未來的五年,我國仍處於可以大有作為的重要戰略機遇期,經濟社會發展長期向好的基本態勢沒有根本改變,但我國工業發展面臨的形勢十分複雜,機遇與挑戰並存,需要我們準確判斷,積極推動我國工業轉型升級。
轉型升級是“十二五”時期甚至更長歷史階段工業發展的主線,也是工業部門肩負的歷史使命。
“轉型”體現在以下五個方面:
一是向創新驅動轉型。必須盡快調整要素投入結構,在繼續發揮比較優勢基礎上,推動由主要依靠物質資源消耗向主要依靠技術進步、高素質人力資源和管理創新的轉變。
二是向綠色低碳轉型。發展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工業是轉型升級的重要着力點。必須健全激勵與約束機制,推廣先進節能減排技術,大力發展循環經濟,加強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積極應對氣候變化,強化安全生産保障能力建設,推動資源利用方式向集約高效、清潔安全轉變。
三是向智能製造轉型。推進“兩化”深度融合是轉型升級的重要抓手。必須充分發揮信息化在轉型升級中的牽引作用,深化信息技術集成應用,發展和推廣先進製造模式,不斷創造新的市場、新的業態、新的經濟增長點,推動製造模式向數字化、智能化、網絡化方向轉變。
四是向服務化轉型。加快發展面向工業生産的現代服務業,是推動産業結構升級的內在要求。目前,我國生産性服務業佔服務業比重僅為39.3%,分別較美國和韓國低24和22個百分點。必須加快發展生産性服務業,促進製造企業向研發設計和市場營銷兩端延伸,推動由“生産型製造”向“服務型製造”轉變。
五是向內需主導、消費驅動轉型。2005-2009年,我國對外貿易依存度超過60%,投資率從41.6%上升到47.5%,消費率從52.9%下降到48.6%。必須堅持擴大內需與穩定外需相結合,積極調整市場和需求結構,加快消費結構升級,推動經濟發展由主要依靠出口和投資拉動向由消費、投資、出口協調拉動轉變。
“升級”體現在以下四個方面:
一是提升産品和技術結構,創新品種、提高質量、培育品牌,提高先進産能比重;二是優化産業組織結構,發展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大企業大集團,促進中小企業向“專、精、特、新”發展,培育産業聯盟;三是優化産業空間布局,形成與地區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相適應、與市場需求相符合的區域協調發展新格局;四是調整優化行業結構,大力培育戰略性新興産業,合理調整輕重工業結構,推動勞動密集型與資金技術密集型産業協調發展。
(一)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深度融合,加快以高新技術、先進適用技術改造提升傳統製造業的步伐。推進信息化與工業化深度融合是走中國特色新型工業化道路的根本要求。首先,要大力發展“兩化”融合的支撐技術和産品,加快應用電子産品的開發和産業化,大力發展工業軟體和行業解決方案、製造執行系統、工業控制系統等,着力提升工業産品和裝備的智能化水平,為數字化、智能化、網絡化製造提供有力支撐。其次,要切實加大技術改造力度。通過不斷採用和推廣新技術、新工藝、新流程、新裝備、新材料,對現有企業生産設施、裝備、生産工藝條件進行改造,提高先進産能比重。第三,要創新“兩化”融合推進機制,積極探索“兩化”融合評估和監測制度,深化“兩化”融合試驗示範,健全“兩化”融合推進體系。按照統籌規劃、分類指導的原則,以重點行業、重大項目、重大工程為切入點,推進信息化從單項業務應用向多業務綜合集成轉變,從企業信息應用向業務流程優化再造轉變,從單一企業應用向産業鏈上下游協同應用轉變。
(二)加快提升自主創新能力,培育發展戰略性新興産業。國務院關於《加快培育和發展戰略性新興産業的決定》中提出,將節能環保、新一代信息技術、生物、高端裝備製造培育成為國民經濟的支柱産業,將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車發展成為先導産業。工信部將主要圍繞以下六個方面來培育發展戰略性新興産業:一是組織編制重點領域專項規劃。重點組織編制好高端裝備製造、新材料、節能與新能源汽車及物聯網、集成電路、太陽能光伏、海洋工程裝備、航空工業、生物醫藥等重點領域專項規劃。二是組織實施好國家科技重大專項。結合高檔數控機床與基礎製造裝備、大飛機、新一代寬帶無線移動通信、“核高基”、“探月工程”、“高分辨率對地觀測系統”等科技重大專項實施,加快突破一批關鍵核心技術,形成一批自主知識産權,促進重大技術成果的工程化和産業化,為戰略性新興産業發展提供有力支撐。三是依靠技術改造完善産業鏈條,加快新興産業規模化發展。圍繞TD-LTE、物聯網、新能源汽車、大氣和水污染治理裝備、深水海洋工程裝備、大飛機及配套、碳纖維及應用等重點産業鏈條,組織實施産業鏈升級改造工程,突破瓶頸制約,健全産業鏈條,形成一批先進的規模化生産能力。四是加快完善技術標準體系和行業准入管理。加強物聯網、新能源汽車、三網融合、雲計算等標準總體架構研究和重要標準制訂,完善新能源汽車等項目和産品的准入管理,加強規劃、政策、標準的協調配合,形成推動新興産業發展的合力。五是推動實施重點産業市場應用工程。統籌銜接現有試驗示範工程,推動實施寬帶中國、智能製造、材料換代、三網融合、物聯網、新能源汽車等重點産業應用示範工程,引導消費模式轉變,積極培育市場,加快重點領域産業化和市場化應用。六是加強對地方規劃和項目的引導。加強對地方戰略性新興産業發展的規劃和政策引導,指導各地依託國家新型工業化産業示範基地,發展一批具有明顯優勢的戰略性新興産業示範基地。
(三)促進節約清潔安全發展,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工業體系。要確保完成“十二五”工業相關節能減排目標,首先,必須發揮政策法規的約束作用,加強各類政策協調配合,打好“組合拳”。其次,大力發展和推廣應用節能減排及低碳技術和裝備。在重點行業深入開展能效水平對標活動,繼續實施重點節能工程,推廣節能、節水、節材等先進技術,把握好能耗、物耗、用水等准入門檻,提高能源資源利用效率。“十二五”規劃《綱要》中提出了單位工業産值用水率降低30%的目標和任務,工信部將認真抓好相關工業節水工作的組織落實。第三,加快淘汰落後産能。要進一步落實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淘汰落後産能工作的通知》(國發[2010]7號),充分發揮市場作用,綜合運用法律、經濟及必要的行政手段,強化安全、環保、能耗、質量、土地等指標約束作用,完善落後産能界定標準,嚴格市場准入條件,加快形成有利於落後産能退出的市場環境和長效機制。第四,積極探索推進節能降耗、減排治污的新機制新模式。開發應用源頭減量、循環利用、再製造、零排放和産業鏈結技術,推進循環經濟典型模式。
(四)着力優化産業組織結構。一個國家要想在競爭中處於優勢,關鍵要有一批“頂天立地”的大企業,同時也需要有一大批極具活力的“小巨人”企業。一方面,要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促進企業兼併重組的意見》,以汽車、鋼鐵、水泥、船舶、機械、電子信息、電解鋁、稀土、食品、醫藥等行業為重點,推動優勢企業強強聯合、跨地區兼併重組、境外並購和投資合作,引導兼併重組企業管理創新,在重點行業培育一批核心競爭力強、主導産品優勢突出、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大型企業集團。另一方面,要支持中小企業採用先進技術、工藝和設備,走“專、精、特、新”發展道路,鼓勵中小企業與大企業建立穩定的協作關係,形成較強的生産配套能力。在中小企業集聚的區域和行業建立、充實和完善公共服務平台,重點培育300家國家公共服務示範平台。
(五)調整優化産業空間布局,促進區域産業協調發展。目前,我國産業空間布局中存在很多不合理的問題。“十二五”期間,一是促進産業集中和集聚,發展一批特色産業集群。要按照布局合理、特色鮮明、用地集約、生態環保的原則,積極引導和推動相關産業向工業園區集中,着力加強以産業鏈為紐帶的産業集群建設,進一步推進産業集聚發展、土地節約使用、資源集約利用和污染集中治理。二是推動新型工業化示範基地建設。按照走新型工業化道路的內涵要求,工信部要推動創建一批以工業園區為主要載體,以産業集聚為主要特徵的國家新型工業化産業示範基地,積極推動省級産業示範基地建設,發展若干具有較強國際競爭力的産業基地。三促進産業向中西部地區有序轉移。堅持政府引導與市場機制相結合、産業轉移與産業升級相結合、優勢互補與互利共贏相結合,支持中西部地區以現有工業園區和各類産業基地為依託加強配套能力建設,在有條件的中西部省市內,探索要素互換、企業合作、産業鏈協作等合作對接新模式,增強承接産業轉移的能力。四是調整優化重大生産力布局。按照區域發展總體戰略和主體功能區規劃的要求,綜合考慮區域市場、運輸半徑、資源稟賦、環境容量等因素,合理布局和調整優化重大工業項目。如,主要依託區域能源和礦産資源的重大項目,優先在中西部資源地布局;主要利用進口資源的重大項目,優先在沿海、沿江、沿邊地區布局,減少資源、産品跨區域大規模調動。
(六)促進生産性服務業加快發展,提升對工業轉型升級的服務支撐能力。沒有高水平的服務業特別是生産性服務業,既難以支撐高端製造産業發展,也無法帶動傳統服務業的轉型升級。一方面,要大力發展面向工業生産的現代服務業。綜合考慮産業基礎、市場需求、發展前景和支撐條件,着力培育發展工業設計及研發服務、現代物流服務及電子商務、信息服務及外包、節能環保和安全生産服務等生産性服務業。另一方面,要大力推進製造業服務化。服務化是當前製造業發展的一個重要趨勢。如,全球第二大航空發動機製造商羅爾斯-羅伊斯公司年銷售額近60億英鎊,其中50%來源於在線檢測、“全面維護”協議等售後服務。“十二五”期間,要支持大型裝備企業開展總集成總承包服務,引導製造企業圍繞産品功能拓展,發展故障診斷、遠程諮詢、專業維修、在線商店、位置服務等新型服務形態,發展社會化專業服務,提高專業服務在産品價值中的比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