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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差價統一出租、無空置期條款、附近産業園職工租房還可享受優惠……”據報道,為了規避在房屋出租過程中存在的中介惡炒推高房租現象,北京市大興區黃村鎮政府首次嘗試由政府設立租房中介,統一對農民回遷房代租後,經市場化運作向社會“無差價”轉租房屋。業內人士&&,未來相關部門可以考慮在類似的區域推廣大興區黃村鎮的模式,同時更可考慮將相關房源納入到公租房統一管理中,以彌補房源緊張的現狀。 在房地産市場調控的關鍵時期,各大城市程度不同地出現了房租瘋漲現象。對此,各地政府都沒有拿出什麼有效辦法。而房租上漲的規律,主要在於兩點:一是住房作為一種恒定需求,供求關係決定着租金價格,租金上漲只能説明租客與房源的多寡失衡;二是中介利用信息不對等,進行人為造勢,強迫人們認可一些被人為拉抬的失真價格。從政府公共服務的角度看,前者,只能通過投放較多公租房來稀釋市場需求,而這顯然還屬於難解近渴的“遠水”。對於後者來説,以“政府辦租房中介”的形式,來抵消商業化中介對租房市場的惡性引導,進而平抑房租或房價,顯然是一個力度雖未必很大、卻可以立竿見影的解決之道。我們不妨剖析一下大興模式: 北京大興試點創辦的政府中介,主要面向三類承租人:一是附近園區的企業職工,二是滿足周邊拆遷居民過渡性住房需求,三是社會人員散租。其中後兩類人群需要交納相當於月租金數額的中介費。很顯然,他們的主要服務對像是附近園區的企業職工,這對於面臨“招工難”的當地企業來説,無疑是一種很大支持;對於後兩類人,交上相當於月租金的中介費,得到的卻是政府背景的中介服務,租住雙方踏實放心的同時,也換來了本地區房産資源被盤話、有利於蒐集更多的公租房房源、有利於掌握房客在本地區的居住分佈、有利於促進商業性中介規範經營等多重好處……公共服務也是生産力,而且類似“政府辦租房中介”這樣的公共服務,民眾得到的實惠、對社會形成的良性推動,還要更直接一些。 當然,政府辦租房中介,目前還是新生事物。雖然好處很多,也會存在諸多不完善之處。筆者認為,“政府辦租房中介”的推廣價值不容懷疑,但是在推廣的過程中,也一定要把審計制度納入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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