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饅頭稅”看減稅惠顧民生之迫切
2011-02-24   作者:吳學安  來源:經濟參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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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據新華日報報道,濟南市政協委員、濟南民天麵粉公司副總經理潘耀民對記者説“不能讓饅頭已經到老百姓嘴邊了,卻還要再加一道稅。”其實,潘耀民所説的“饅頭稅”是對銷售饅頭徵收的增值稅,目前稅率為17%,而並非專門針對饅頭這一食品單獨開徵的稅種。
  其實,饅頭要被徵收的17%增值稅是20世紀90年代確定的,而麵粉、掛麵等産品的增值稅則有13%。照此比例計算,目前市場上一個賣一元錢左右的饅頭,其中就有兩毛錢左右的稅收,而一袋30元的麵粉,需要繳納的稅款也在五元左右。
  “饅頭稅”雖不是一個十分科學的叫法,但老百姓熱議“饅頭稅”的背後卻是對民生稅負的真實感受。麵食是老百姓尤其是北方地區居民最主要的口糧,屬於典型的“特種剛需”。對此類老百姓每天都離不開的食品課以“重稅”顯然是有悖於稅收削峰填谷的財富再分配功能的。其實,我們每個公民都是納稅人。人們日常消費的饅頭這種食品價格中,就含17%的增值稅。雖然普通百姓從來不涉及增值稅,但實際上普通百姓才是增值稅的最終埋單者——商品流轉增值過程中,商家交的增值稅可以抵扣;當傳到最後一棒時,普通百姓並沒有增值稅銷項發票可以抵扣,必然就承擔了前面傳遞下來的稅負。
  稅收的終極目標之一是平衡社會財富的再分配,借此實現社會公平。如果以市場成功交易就必徵稅的原理而言,對饅頭麵粉徵稅並不存在法理上的爭議。但是,法理的合規並不意味着市場屬性的合理,“饅頭稅”堪為一個典型例證。面對“饅頭稅”引發的爭論,有關部門應當向老百姓明示稅務負擔,這樣才不會讓人對“饅頭稅”感到莫名驚詫,尤其是面對當前通脹形勢,與其辛辛苦苦徵稅,再用國家財政去平抑食品價格,倒不如少收點“饅頭稅”,食品價格自然就下來了,CPI也會降。去年以來,食品價格漲幅對CPI的貢獻最大,各級政府為了抑制食品價格上漲已經做了大量工作。現在看來,在此基礎上,大幅降低和食品相關農副産品企業的稅負,也是非常有效的增益民生之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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