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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iPad、iPhone正在中國熱賣,但137名蘋果中國供應商員工,卻因暴露在正己烷環境中,健康遭受不利影響。蘋果公司15日發布2010年的供應鏈管理報告,首次公開承認中國供應鏈員工致殘。(《北京晨報》2月17) 蘋果終於成了眾矢之的。從情緒上説,這是可以理解的。由公眾環境研究中心等環保NGO發布的報告顯示,世界500強之一的蘋果公司,在外表時尚亮麗的背後還有着不為人知的“另一面”:蘋果公司産業鏈上的供應商(或説代工企業)存在有毒化學品污染、侵犯員工健康權等現象。事實上,這不是蘋果方面第一次在供應商環節上受到質疑,2010年的富士康員工連續跳樓案,真正將蘋果推入輿論漩渦。尤其讓人不淡定的是,蘋果一直採取了回避策略,更“傲慢”地&&,其實我們做得已經很不錯。 這回,事情板上釘釘。一股腦兒的情緒砸向著名的蘋果。甚至有人慷慨激昂地質疑:譬如iphone缺貨而帶來的“饑渴銷售”,又譬如供應商方面的“秘而不宣”……這些都是“神馬”把戲?還有引用郎鹹平先生《産業鏈陰謀》一書中的邏輯的,説“中國的經濟、中國的企業、中國的百姓在哭泣”。這感覺很像一個數學沒考好的孩子,一群老師圍堵上來,很專業地説,“你為什麼數學沒考好?是因為你零花錢太多、長得太帥。” 供應商出事了,蘋果有責任。這個邏輯當然不錯。但問題是,這個責任的性質是什麼?道義責任和法律責任是兩碼事。供應商肆意用“毒”,搞得工人很受傷,理論上説,蘋果可以以“不進貨”的手段,來要挾其遵紀守法——這是所謂企業社會責任。但是,社會責任不是一種前置性的義務,它需要健全的法製作保障,而且這種責任從來就不是太靠譜兒。比如説,我們那些號稱“共和國長子”的國企,在漲價暴利的誘惑下,責任感又有多少呢?再比如,要蘋果去督促供應商做一個完美的經濟人,豈不是逼着它去搶職能部門的飯碗? 樹生病了,打“蘋果”的屁股是沒用的,關鍵還是種樹的“園丁”。即便蘋果承認上游供應商不乾淨,也採取積極策略,後果又怎樣?據説,“記者了解到的最新情況,與蘋果報告仍有&&,137名工人中,部分員工正在遭受被迫離職的壓力”。供應商的勞資關係,蘋果有多大的掌控權?如此昭然的職業傷害,地方勞動監管部門何以袖手旁觀? 市場經濟的定義千千萬,首先它是一個講道理的經濟。權責對等、範疇明確,不能因為賺錢多,就責任無限化,就要求它解決所有社會問題。政府責任、法律責任永遠優先於企業社會責任——這是公民社會的常識。蘋果供應商的問題,説到底是環境生態問題,是勞動者權益保護問題,利潤分成是一回事,責任義務是另一回事,我們在研判這個問題的時候,不能被情緒遮蔽了問題的核心。樹病了,打“蘋果”的屁股——這只能説明我們的法治意識還沒有啟蒙好,市場規則還沒有確立起來。 筆者無意為蘋果開脫什麼。道義的歸道義、法律的歸法律,蘋果供應鏈上的癥結才能有解。千萬別指望蘋果能“鐵肩擔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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