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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國政府網12日消息,國務院辦公廳近日發布了關於建立外國投資者並購境內企業安全審查制度的通知,決定建立外國投資者並購境內企業安全審查部際聯席會議制度,具體承擔並購安全審查工作。外國投資者並購境內企業行為對國家安全已經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影響的,聯席會議應要求商務部會同有關部門終止當事人的交易,或採取轉讓相關股權、資産或其他有效措施,消除該並購行為對國家安全的影響。 事實上,最近幾年,尤其是中國加入世貿組織之後,外資以並購形式進入中國的案例明顯增多。而外資並購對象往往都是國內成長性好的企業,其中也不乏惡意並購的案例。如何在堅持開放的同時維護國家安全,已經越來越引起關注。 就在去年年底召開的全國商務工作會議上,商務部部長陳德銘也曾&&,要將外資准入管理與經營者集中反壟斷審查、外資並購安全審查有機結合起來,依法保護國內産業安全。筆者注意到,這是商務部首次把“依法保護國內産業安全”寫入年度工作報告中的利用外資部分。 這些政策信息釋放出一個非常明顯的信號:我國吸收外資已經開始步入更加成熟的階段,今後在吸收外資的過程中,國家安全和産業安全將得到更多關注。 對於我國來説,建立外資安全審查制度,之所以意義重大,筆者認為主要有三方面原因。首先,歐美日等發達國家均建立了國家經濟安全審查制度來預防和減弱外資並購對本國經濟安全造成的危害,而我國在這一制度上則一直是空白。雖然我國已經於2007年頒佈了《反壟斷法》,但是反壟斷調查關注更多的是商事主體間的競爭行為,更關注並購對相關市場狀態和競爭格局的影響,而外資並購的國家安全審查是我國政府的行政職能的一部分,維護的是國家的經濟主權,因此反壟斷審查不能代替國家安全審查。 此外,長期以來,我國沒有一個集中審核外資並購的機構,外資並購監管多頭審批,缺乏協調性,利益衝突明顯。而“安全審查部際聯席會議制度”,則為多部委的協調和統籌、審查程序與流程的更加透明規範提供了新的方式。 最後,安全審查制度的建立也是我國吸收外資走向成熟的必然要求。中國已經連續多年成為全球最具吸引力的投資國家。商務部數據顯示,2010年全年全國實際使用外資金額首次突破1000億美元,創歷史最高水平。在吸收外資持續了多年飛速發展之後,中國外資策略也逐漸從“量”的側重轉向對“質”的要求。 事實上,隨着對經濟全球化進程的加深,對外開放的深入,我國對外資並購的監管政策不斷變化和調整:從20世紀90年代初期的自然發展,到90年代中期的限制或禁止,到中國加入世貿組織之後的鼓勵,再到近兩年開始對外資並購進行規範。 在此期間,對經濟開放和吸收外資的各種爭論不絕於耳,但隨着中國吸收和利用外資的日益成熟,外資逐漸被納入中國經濟結構調整和産業安全的發展戰略框架中的趨勢愈加明顯。如果説在多年之前,一些涉及到危害産業安全的並購,或許曾因現實經濟發展需要而獲得“通行證”,或因法律的制度性缺失而無法限制,那麼現在,中國將更加着眼於長遠的利益,外資引進也將會更透明、更規範,並更符合區域結構、産業結構調整和國家安全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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