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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中央一號文件全文發布,《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快水利改革發展的決定》從水利建設的戰略地位、資金保障、構建防洪抗旱體系、糧食安全等多方面部署了水利工作。文件提出未來10年中國將投入4萬億大興水利工程,扭轉水利基礎設施建設滯後局面。 這是新中國成立62年來中央首次系統部署水利改革發展全面工作的決定,從這個文件可以看出中央對水利建設的重視。4萬億投入水利建設,對農業穩定發展、國家糧食安全和人民的生命財産安全等都有很大的保障作用,因此每一分錢都不能挪作他用。 讓人擔憂的是,在以往國家下撥的專項資金中,常看到一些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人員挪用、截留甚至貪污國家專項資金的現象。如最近就有媒體報道,2009年國家啟動了基本公共衞生服務項目,為城鄉居民建健康檔案。安徽懷遠縣卻編造百姓健康檔案完成差事,2010年初就該有70%經費下撥,可直到2011年1月只預撥了去年經費的30%。那麼4萬億投入水利建設的資金會不會發生類似的事情呢? 4萬億投入可謂巨大,在這些資金中會有不少財政資金,有的還是來自上級財政,這可能不得不讓一些地方和一些人眼紅,他們可能就會想出各種辦法騙取資金、挪用資金,甚至貪污。水利建設關係到國家長遠,關係到群眾生命健康,關係到糧食安全,因此,必須要保證這些資金全部要用在刀刃上。現在我們很多地方已經對水利建設有多年的欠賬,這次國家加大水利建設的投入力度,是彌補欠賬的好機會,絕不能讓這次機會成為一些人騙取國家錢財的機會。 如何避免挪用、截留甚至貪污水利資金呢?筆者想到了災區重建。抗震救災和災區重建涉及大量資金,有來自世界各地的捐贈。可是由於加大了審計力度,對災區重建進行了我國審計部門第一次全過程跟蹤審計。為提高審計效率和效果,審計署還吸引社會參與。如此強有力的審計監督,很好地保證了專款專用。 筆者還想到了我國擴內需促增長,採取了加快建設保障性安居工程、加快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加快鐵路、公路和機場等重大基礎設施建設等10項措施,共投入4萬億,正是由於各級政府加大了前未所有的督查力度,從而保證了擴內需促增長措施的落實和資金的安全,保證了擴內需促增長政策起到了很好的效果。 現在國家決定投入這麼大的資金大興水利工程,我們的監督必須要跟上。水利工程功在當代,利在千秋。可是,如果不加大審計力度、監督力度,如果投入巨大的資金髮生層層截留、挪用,甚至被貪污,那麼國家的4萬億投入就可能大打折扣,國家想通過水利工程扭轉基礎設施建設滯後局面,可能也不能實現。另外,如果我們投入這麼大的一筆資金,卻建設出來的是豆腐渣工程,恐怕不但是國家資金的浪費,更嚴重的是,有隱患的水利工程,不但不能保障糧食安全,還可能對群眾生命健康帶來巨大的危險。 讓國家的政策真正變成利民的政策,讓4萬億投入真正變成一份給百姓的大禮,我們的有關部門就應該學習災區重建、擴內需促增長的經驗,加大審計、監督力度。越是在關係到國計民生的事情上,越是涉及鉅額資金,監督越不能弱,這應該成為一個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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