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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在重慶宣布在十二五期間徵收房産稅後,上海市長韓正&&,今年將做好徵收房産稅的準備,並透露將對超面積新房按比例徵收房産稅。(據1月19日《廣州日報》) 社會有一種觀點認為,房産稅將以增量徵收為主,為此一些地方出現了為規避房産稅而交易量猛增的現象。也有人認為,要制定政策防止房産稅徵收範圍擴大化。從目前來看,以增量徵收的出發點是合理的。但從發展的趨勢看,對存量和增量都開徵房産稅可能是一個趨勢。 一個最簡單的道理是,所有的增量都會變成存量,而存量中一部分已納稅,一部分不納稅,本身就是不公平,這也將打亂房産市場的價格體系。因此,即便房産稅有免徵項目,也不能以存量和增量來劃分。當然,可以預測的是,在實際執行過程中,會先以增量開徵為試點,積累經驗,在條件成熟時逐步擴大到對存量房開徵。 因此,在房産稅開徵成為定局的情況下,普遍徵收可能是最終格局。 而且,推出房産稅的根本目的並不是打壓房價,而是替代土地財政,逐步成為地方財政的支柱稅種。因此,可以預期,一方面,土地資源越緊張的地方政府,對房産稅的期望越大;另一方面,當地方政府收入與房價挂鉤時,最不希望出現的就是商品房價的大幅下降。所以,從這個角度説,目前重慶和上海即將&&的方案,破冰意義要大於財政意義。儘管最初的開徵範圍不會太大,稅率不會太高,但重要的是讓社會逐步接受“房産要納稅”的理念。 至於很多人期待的房産稅對商品房價格的影響,可能更多只能體現在社會心理上。雖然房産稅被視為這個市場最大的利空消息,但人們過高地估計了房産稅對商品房價格的調控作用。 一方面,從重慶和上海的方案看,房産稅稅率均不超過一個百分點。以上海平均房價2.2萬計算,100平米的房子價值220萬。1%的房産稅意味着每年交稅2.2萬元。這個徵稅額度帶來的持有成本很難對市場形成有效壓力。一旦房産稅利空出盡,而流動性規模又沒有得到有效控制,那麼房價再度上漲的可能性是存在的。 另一方面,賣方在持有房産期間交納的房産稅,將構成他出售房産的成本之一。當前出售與5年後出售,在其他條件不變的情況下,賣方多支付了11萬的房産成本,這必將轉嫁給買方來承擔。因此,房産稅的開徵,更有可能提高房産價格。 房産稅從“增量徵收”到“普遍徵收”或將成為趨勢,在演進的過程中如何盡量減少對中産以及弱勢階層的損傷,是政府必須要考慮的問題。隨着房産稅的開徵,社會也更有理由把保障性住房作為考核各級政府的一個約束性指標。這也應當成為地方政府開徵房産稅的終極目標:取之於富人,用之於貧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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