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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華銳風電上市首日跌停引發的新股破發潮,再一次將破發捲入輿論漩渦。 在對破發的質疑聲中,有一種論調似是而非,即所謂“新股破發常態論”。 一些貌似客觀的論者,甚至將新股破發視為股市走向成熟的標誌,説什麼“隨着滬深兩市走向成熟,投資者趨於理性,今後新股上市破發更可能成為常態。”言外之意是,破發不必大驚小怪。 是的,在成熟市場新股破發並不稀奇。特別是當市場處於調整時期,股價破發本是正常現象,它會迫使發行人審時度勢,少發或暫時不發新股,以利於市場回歸理性,如果硬着頭皮發高價,新股將遭受市場的唾棄。但我們這裡不是。 首先,破發一如瘟疫,通常是大面積發生。截至本週末,去年10月14日以來上市的97隻新股(即配售股尚未解禁)。已有26隻破發,另有7隻頻臨破發(盈利不足5%),即有三分之一新股,在發行三個月內處於破發或頻臨破發的境地。而就在這三個月內,周邊市場紛紛創出新高,中國經濟更是捷報頻傳,此時此地如此大面積破發,豈能以常態視之論之? 其次,儘管新股頻頻破發,但那些擠破了頭的準上市公司有誰降低了發行節奏、放下了發行身價沒有?沒有,一點也沒有!恰恰相反,今年元月還不到半個月,已經有16隻新股發行,募資242.6億元,照此速度,全年IPO募資將達5760億元;16隻新股的平均發行價更達44.10元,發行市盈率77.88倍,發行市凈率13.29倍,遠遠超出2010年30.32元、54.96倍和10.33倍的平均水平。為什麼?因為我們的新股發行實際上並沒有市場化,有的只是“偽市場化”,只要證監會批文到手,沒有發不出去的道理。 第三,本來,新股破發受損失最大的理應是發行人,是保薦人和承銷商。因為大凡新股破發,公司信譽必定受損,哪一家承銷商承銷的新股破發多,以後人家就不來找你,你的業務就會大受影響。可我們這裡,對發行人和承銷商影響最大的是發行價,而絕不是破發之類的“破事”!在新股超募數千億,券商笑納數百億,349隻新股批量製造824位億萬富翁,三高發行已完全成為赤裸裸的搶錢行為的同時,所有的因破發套牢而遭受的損失,全部由中小投資者承擔!不僅如此,越是&&高價發行,越是“助紂為虐”的承銷商越受歡迎,君不見國信、平安、安信、中信證券(600030,股吧)等生産破發概念股最多的承銷商,其市場份額正越做越大麼? 高價發股、上市破發,已經成為新股的死結。一些市場人士正在頻頻獻策,在筆者看來,最重要的莫過於在利益分配機制上做文章。例如,對超募資金,承銷商不拿承銷費(更不能像現在那樣拿數倍的承銷費);上市公司需將超募資金按一定比例上繳作為證券市場的風險基金。筆者説這個話還是有依據的:十多年前,新股發行凍結資金的利息一律歸發行公司所有,以至於那些發行公司總是喜歡將搖號時間定在周四,這樣可以多凍結一天多拿一天的利息(一天至少數百萬呢);以後,有關部門規定,新股資金凍結利息拿出來作為證券市場風險基金,既改變了人為安排搖號時間的做法,也為整個市場的穩定做出了貢獻。如今,超募資金也要為市場做貢獻,而且還可以採取諸如超額累進的做法,超募比例越高,上繳風險基金的比例也越高。上市公司、承銷商拿不到多少好處了,看看還會一味哄抬發行價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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