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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培勇
中國社會科學院財政與貿易經濟研究所所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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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根本上剷除腐敗的土壤 |
之所以不允許設置“小金庫”,要專門設置一個財政部門統一管理政府收支,其初衷就在於割斷政府部門的行政、執法同其服務或管理對象之間在“錢”上的直接&&,不讓政府部門的行政、執法行為偏離既有法律和政策軌道——以其服務或管理對像是否上繳錢或上繳的錢的多少作為取捨標準。因而,由財政部門代表政府“間接”收錢、“集中”管錢的最大好處,就是從根本上剷除“以權謀錢、以權換錢”等腐敗行為的土壤,使政府部門能在一個規範的制度環境下、以規範的行為履行它的職能。讓財政部門將有關政府收支的事情統一管起來,不允許其他任何政府部門發生任何的以直接向企業、居民收錢為代表的財政活動並設有“小金庫”,是一個必須堅守的政府部門行為規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