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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財政部網站上公布,大部分央企“紅利”上繳比例均有不同幅度的提高,其中煙草、石化、電信、電力等壟斷型央企上繳比例從10%提高到15%。(昨日《第一財經日報》) 千呼萬喚,央企紅利上繳比例終於提高了。而且,不但上繳比例普遍提高了5%,上繳範圍還擴大到了其他部屬企業。這可謂是新年第一份大禮。但仔細分析,央企紅利上繳比例提高還不能令公眾滿意,還有不少問號待解。 其一,相比央企鉅額利潤,儘管比例提高,上繳的紅利仍是“毛毛雨”,何時再提高上繳比例、提高多少還是個問號。據國資委透露,預計央企今年實現利潤超過1萬億元,達到歷史最高水平。顯然,向央企收取的國有資本收益比例還不算高,而調整紅利上繳比例不能依賴輿論鞭策,要有制度設計護航。 其二,新名單漏掉了不少央企,究竟是何原因,不見解釋。讓人意外的是,很多規模較大、經營狀況很好的央企,如國有金融企業、中國聯通等,卻不見出現在新名單上,難以理解。有學者解釋,金融國企儘管規模比較大,但在國際上競爭力仍比較弱,仍需大量資金支持。但眾所周知,中國工商銀行利潤全球第一。“競爭力弱”一説難以服人。 其三,某些央企會不會少計利潤以達到少繳紅利的目的?既然央企上繳的是利潤的比例,不排除就會在利潤上打主意,比如通過各種手段將利潤消耗在中間環節;再如,直接少計利潤。審計署披露,中石油、華電集團、哈爾濱電站設備集團公司3家中央企業就曾經少計利潤70.28億元。如何防範?值得追問。 其四,央企上繳紅利之後的剩餘利潤如何監管?央企上繳比例最高的只有15%,那麼剩餘的85%如何監管、不讓央企亂花錢,是一個重要的課題。據説剩餘利潤主要用於央企擴大再生産等,但由於沒有詳細透明的利潤流向清單,公眾難免擔心部分利潤用於領導職務消費、高工資、高福利等支出。據説,某國企老總一個月洗澡就花了8000元。公眾有理由質疑對央企利潤的監管力度。 其五,央企紅利如何讓公眾受益,至今還不明確。目前,政府對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訂立的三大支出方向是資本性支出、費用性支出和其他支出。究竟能否將收入增加的“紅利”納入公共財政,突出解決社保覆蓋不全、公共服務不到位等公共事業薄弱環節?目前還沒有明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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