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天內13個城市&&限購令,並且不是應中央明示,而是各地政府自覺自發地效仿、跟進。我想起前幾年的“環保風暴”和“審計風暴”,這次,是“限購風暴”,或稱為“壓價風暴”。“風暴”的優勢在於或可以産生立竿見影的明顯成效,但“風暴”的弊端也毋庸贅言,它是兔子的尾巴,長不了。

據《上海證券報》報道,10月19日,大連限購令的&&使我國採取限購措施的城市數量升至14個。在此之前,已有北京、上海、天津、深圳等13個大城市&&了限購令。這是在9月29日“國五條”提出限購之後,各地隨後紛紛&&的樓市調控地方性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