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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土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昨日聯合發出通知,力推保障房建設落實、嚴格土地出讓管理,成為通知的亮點。通知明確,企業違約開發土地、因自身原因土地閒置一年的,都將禁止競買資格。 這一輪的樓市調控説好聽一點,是正處於僵持階段,而説難聽點,這次樓市調控已經與以往的樓市“空調”結局一樣,面臨重蹈覆轍的風險。鋻於早先的經驗,説句老實話,這次國土部與城鄉建設部聯合發布的上述閒置土地禁令,其有效性同樣讓人不敢樂觀。雖然這次調控稅收、房貸、土地供應等多種手段運用,與前幾次相比決心和嚴厲程度不可謂不大,但須警惕的是,以往的“空調”並非文件本身的嚴厲程度不夠,而恰恰是在於政策沒真正得到執行。在目前房地産與地方利益“一榮俱榮一損俱損”前提下,包括囤地禁令在內的樓市調控政策,其有效性並非在於文件本身和文件數量多少,而關鍵在於能否有效排除地方利益的阻礙。 只要目前的經濟增長方式不能為新的良性經濟與社會發展路徑所取代,依賴行政命令的樓市調控就只能收一時之效,最終會隨着新一輪的房價反彈而煙消雲散。真正意義上的樓市調控,要以經濟增長方式轉換為前提。行政命令或許可以救一時之急,但可持續的經濟與社會發展才是樓市健康發展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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