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惟偉:學習美國,不能抑制金融創新
2010-07-23   作者:邵希煒  來源:中國經濟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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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經濟網7月23日北京電 22日,北京外國語大學國際金融與商務研究所的執行所長應惟偉博士做客中經在線訪談,為廣大網友解讀奧巴馬總統剛剛簽署的美國金融監督改革法案。他認為,美國金融監督改革法案對中國銀行業有借鑒意義,但中國不能夠簡單的將美國金融監督改革法案照搬,否則就是“東施效顰”了。
  應博士認為,美國金融監督改革法案對中國銀行業的借鑒意義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
  第一,加強監管永遠是市場良性運作的前提。美國由於金融監管沒有跟上,最後導致2007年的金融危機,因此需要通過這個新法案來強化監管的能力。雖然中國的金融市場發展階段與美國不一樣,但是我國的金融市場長期以來也存在監管不力的現象。中國可以依靠已有的法律架構來加強監管,讓市場能夠不斷趨於良性狀態,防止發生類似事件。
  第二,這一次美國金融監督改革法案的提出,凸顯了多頭監管的弊端。中國在金融領域的監管是三會一行,即證監會、銀監會、保監會再加人民銀行,這些機構各有職能和範圍,也屬於多頭監管,長遠看的話肯定是存在弊端的。所以我們要以美國為鑒,尋找方法協調多頭監管的體系,把可能造成的損失減到最小。
  應博士特別強調,中國不能夠簡單的去學美國的金融監督改革法案,否則就是“東施效顰”了。他認為,中國的金融市場發展階段跟美國不一樣,“中國的金融機構,包括中國的投資者所能購買的金融産品數量非常有限,有很多合理的投資需求,有很多合理的規避風險的需求,不能夠通過金融産品得到滿足。所以中國既要加強監管,但是又不能像美國這樣來得太過嚴厲,來抑制我們的創新。”
  當主持人問到中國是否需要建立類似於消費者金融保護局的機構時,應博士給出了否定的答案。他説:“我認為我們現在沒有必要設立這樣的一個機構。”與發達國家相比,中國消費者可購買的金融産品數量十分有限,並且這些金融産品在設計、製造環節都受到了非常嚴格的監管。美國則恰恰相反,金融産品令人眼花繚亂,消費者並不知道哪個金融産品的風險適合自己,因此美國需要一個消費者金融保護局來保護消費者的權益。“也不排除以後我們金融市場的産品極大豐富了,在這些金融産品的設計、製造的環節上監管放鬆了,我們可能會出現類似美國的問題,到那個時候也許我們再需要一個類似的(機構),今天我認為基本上不需要。”應博士補充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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