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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1-23 記者:李京華 來源:經濟參考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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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經過近兩年的漫長訴訟,中國入世後“客車侵權第一案”19日一審判決,國內三家單位生産銷售的大客車被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認定侵犯德國“歐洲星航線”的外觀設計專利權,應賠償2116萬元。 德國尼歐普蘭汽車有限公司起訴稱,2004年9月,該公司在中國申請了“星航線”的外觀設計專利,開始生産銷售根據本專利生産的“星航線”系列客車。2006年春,該公司發現鹽城中威客車有限公司和中大工業集團公司正在生産和銷售侵犯該外觀設計專利權的侵權産品,即涉案的A9系列客車。另外,北京中通星華汽車銷售有限公司在北京銷售涉案侵權産品。尼歐普蘭公司認為上述産品侵犯了其外觀設計專利權,要求賠償4000萬元。 審理法官&&,被控侵權産品與星航線客車之間僅僅在少量設計上存在一定差異,但是這些差異均屬於局部細微差異,對於客車産品整體外觀的視覺效果不會産生顯著影響。故A9系列客車均與涉案專利的外觀設計構成近似,A9系列客車的製造、銷售行為均屬於對涉案專利權的侵犯。 據此,法院一審判決北京中通星華汽車銷售有限公司立即停止銷售涉案侵權客車的行為;判決鹽城中威客車有限公司和中大工業集團公司立即停止製造、銷售侵權客車的行為,共同賠償原告尼歐普蘭汽車有限公司經濟損失人民幣2000萬元和訴訟合理支出人民幣116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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