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侵犯知識産權者足賠
    2008-12-12    記者:楊維漢    來源:經濟參考報
  本報訊 加大司法懲處力度、降低維權成本、提高侵權代價、有效遏制侵權行為,是國家知識産權戰略的重點之一。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産權庭副庭長孔祥俊在最高人民法院10日召開的知識産權司法保護行動月總結新聞發布會上&&,人民法院要加大司法懲罰力度,強化知識産權侵權法律責任的威懾效果。
  孔祥俊説,“對知識産權侵權案件的審判要加大民事賠償力度,貫徹全面賠償原則,運用靈活多樣和合理可行的損害賠償計算方法,使權利人受到的損害獲得足夠的賠償,徹底剝奪侵權行為人因侵權而獲得的利益,切實提高侵權代價;對於受害人正當合理的維權成本要給予賠償;在適用法定賠償時,對於合理的維權成本應在法定賠償額之外另行計賠。”
  孔祥俊説,“要通過審判監督,強化法院各個審級依法審判的責任意識,提高案件審理水平。要加強對專利、商標授權確權案件的審判監督,切實全面履行司法複審的基本職責,在事實認定和法律適用上對行政行為進行全面審查,既對行政主管機關的裁量和判斷給予足夠尊重,又要對授權的相關實質性條件進行獨立審查判斷。”
  相關稿件
工信部啟動知識産權全國培訓“331計劃” 2008-12-04
遼寧省全面建立優勢産業知識産權預警機制 2008-12-02
上海:知識産權案“三合一” 2008-11-28
英特爾支持中國工業行業知識産權戰略實施 2008-11-27
中國出口企業為何屢屢“折戟”知識産權關 2008-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