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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8-15 記者:岳德亮 來源:經濟參考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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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杭州電
浙江省人大常委會決定對在城市及其風景區內的樹木、古跡等上亂刻、亂寫的塗鴉行為予以重罰,增強大家的城市市容和環境衞生意識。 “ 到此一游”、“我愛 一生一世”……很長一段時間以來,大家在城市的大街小巷的建築物墻壁上,或者風景內的石頭、樹木上,經常會看到這樣的“留言”。浙江省第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5次會議近日通過的《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衞生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規定,從明年1月1日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樹木、地面、電桿、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上任意刻畫、涂寫、張貼。違反規定的,有關部門要責令其限期清除;逾期不清除的,可以代為清除,所需費用由違法行為人承擔,可以處50元以上300元以下的罰款。 此外,條例還亮出了堵不如疏的理念,規定市容環境衞生行政主管部門或者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按照規劃設置公共信息欄,滿足公眾發布信息需要,並負責日常管理和保潔。也就是説,給公眾一個發布信息的地方,盡量減少到處亂貼的機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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