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收養地震孤兒
    2008-05-23    記者:蘇海萍 李丹    來源:經濟參考報

    [進入汶川地震專題]

  本報長沙電 四川地震發生以來,關注災區傷員救治和群眾安置之餘,在地震中失去親人的孩子們也牽動著無數好心人的心。目前,很多來自全國各地的人們都紛紛致電民政部門,或在網上詢問領養事宜。對此,民政部門人士建議,如想收養“地震孤兒”,最好在先了解相關法律後,直接與四川省民政廳&&。
  記者從湖南省民政廳收養中心了解到,目前四川省民政廳已開通兩部收養諮詢熱線,分別為028-84423064和028-84423065。民政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如欲收養在地震中失去親人的孩子,現在可直接撥打這兩部熱線電話進行詢問或報名,而不必再與當地民政部門&&。因為辦理收養手續需到被收養孩子的戶口所在地進行辦理。
  目前,當地政府在全力救災過程中,還在努力為一些孩子尋找親人,並對其暫時的生活也有妥善安排。辦理收養最好到救災之後,不過現在也可先打電話進行報名登記。
  對於如何合法進行收養。湖南秦希燕聯合律師事務的律師説,地震中父母雙亡的小孩,其直系親屬、父母所在單位、居委會都可成為指定監護人。如辦理收養,必須經指定監護人同意,在當地民政部門辦理手續後才可收養。此外,收養10歲以上的小孩,還必須徵得其本人同意。
  另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對於收養孤兒,收養人應年滿30周歲,有撫養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但對收養人有無子女或收養名額不存在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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