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用郵政名義非法集資被判刑
    2008-02-29    記者:劉海    來源:經濟參考報
  本報成都電 冒用郵政儲蓄名義,一郵政所代辦員向社會非法集資,騙取公眾資金40多萬元,還將黑手伸向了儲戶存款。近日,成都崇州市法院對這起集資詐騙案、貪污案作出宣判,被告人代友誼犯貪污罪,被判處有期徒刑6年6個月,並處罰金10萬元。
  法庭審理查明,從2006年2月7日至2006年3月29日,代友誼利用其在郵政代辦所代辦郵政儲蓄的便利條件,採取收入不上賬的手段,將朱某某、茍某某二儲戶共兩筆存款計11000元佔為己有。同年4月17日至2007年4月6日期間,代友誼明知無權辦理郵政儲蓄業務,卻冒用郵政儲蓄名義,盜用存款憑條,隱瞞事實真相,向社會非法集資,騙取資金共86筆,涉及60余人,總計金額408450元。目前,上述資金被追回71000元,尚余34萬余元被代友誼揮霍耗盡。
  法院認定被告人代友誼犯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犯集資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6年、並處罰金10萬元,合並決定執行有期徒刑6年6個月,並處罰金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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