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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1-18 記者:周立權 來源:經濟參考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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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長春電
股市“帶頭大哥777”王秀傑涉嫌非法經營一案,1月9日在吉林省長春市綠園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執法部門初步核查的1300多萬元涉案金額,在起訴書中只剩20多萬元。對此,檢察機關解釋,因缺乏證據支撐涉案金額才銳減千萬元。 長春市綠園區人民檢察院的檢察官介紹,由於此案是全國罕見的網絡案件,經過兩個月的審查,認定的事實是,自2006年5月開始至2007年5月,王秀傑多次在互聯網上發布招募會員信息,對交費會員進行證券投資指導,並收取16名會員交納的會費,非法經營收入20余萬元。 對於王秀傑涉嫌犯罪金額銳減的原因,這位檢察官解釋説,涉案金額1300余萬元只是案發時估算,20余萬元是檢察機關真實找到的證據。在審查此案時,檢察機關對其涉案金額曾經反復核實,依據戶籍證明、匯款回單、銀行明細、證券管理部門的復函等證據排除了無法證明的一些數額,最後依法作出了認定。至於其他大量的涉案金額,王秀傑交代,是他個人炒股的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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