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對拖欠民工工資“先予執行”
    2008-01-11    記者:楊金志    來源:經濟參考報
  本報上海電 7日下午,上海市金山區人民法院將一起工程款執行案件中執行到位的200萬元,作為工資款發放給300多位農民工。從2007年12月中旬開始,金山法院運用“清欠工資款快速審執機制”,已執行到位併發放工資款達450萬元,涉及農民工900多人。
  7日涉及的這起執行案件,源於金山區某市場公司於2006年10月底與一家建築公司簽訂的施工合同。合同約定由建築公司承建市場公司的廠房,工程款近7000萬元。此後,建築公司組織了300多位農民工日夜施工。至2007年10月底,建築公司已將其中的三幢樓的工程施工至近主體結構封頂。然而,就在此時,市場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及相關人員突然“失蹤”。
  此時,建築公司已拖欠300多位農民工工資款長達一年,款項達380萬元。春節臨近,許多農民工等着拿錢回鄉過年。情急之中,建築公司將市場公司訴至法院,同時提出先予執行工程款的申請。上海金山法院受理後,迅速對市場公司的銀行賬戶及相關資産予以凍結和查封,終於在2007年12月底先予執行到位200萬元。1月7日,法院將200萬元工資款全額發還給了農民工。從立案受理,到先予執行後發放工資款,金山區法院用了不到半個月的時間。
  相關稿件
帶着行政處分當不上公務員?法院説“是” 2007-11-30
費列羅成為首例法院認定的立體商標 2007-11-23
虛構債務騙取法院裁定構成訴訟詐騙 2007-11-23
全程電子商務“第一”之爭到法院 2007-11-02
購房意向書3年成廢紙 法院判開發商賠15萬元 2007-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