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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9-21 記者:呂國慶 來源:經濟參考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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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石家莊電
今年以來,河北省故城縣法院在審判工作中,全面推行判後答疑制度,取得了“定紛止爭、案結事了”的良好效果。 故城縣人民法院規定,案件宣判後,當事人對裁判有異議、有疑問來訪的,由原承辦法官對裁判有關證據認定、裁判理由等向當事人説明;當事人申訴、申請再審的,由原承辦法官與立案法官共同接訪。他們還對答疑主體、案件範圍等做出規定,改變了以往審判法官只管判案、不問信訪,而立案庭的接訪法官在不了解案件事實和審理過程的情況下接待,導致經常發生初訪接待成功率低、纏訴纏訪的現象。 他們還將判後答疑作為目標考核的重要內容,增強審判法官對涉訴信訪的預防意識,消除當事人對法院判決的誤解,大大提高了初訪接待的成功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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