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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6-11 記者:王英誠 來源:經濟參考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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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三亞電
記者從三亞市旅游局獲悉,國家工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日前對一家企業惡意搶注的“天涯海角及圖標”商標作出了商標撤消裁定,這意味着已經長達十年的“天涯海角”商標之爭終於落幕。 海南天涯海角股份有限公司於1997年8月註冊了包括“觀光旅游”服務項目在內的六類“天涯海角及圖標”商標,而商標的圖標用的是“南天一柱”及海浪圖形。實際負責建設、管理天涯海角風景區的三亞市旅游投資有限公司立即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局提出異議,並請求裁定撤銷其註冊的不當商標。經過近十年的爭執,國家工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做出裁決,裁定“天涯海角”特指海南島的天涯海角風景區,因此與該風景區相關聯的一切正當合法利益均應歸屬於開發、建設、管理了該風景區的三亞市旅游投資有限公司,海南天涯海角股份有限公司在未經三亞市旅游投資有限公司許可的情況下,註冊爭議商標,其行為具有明顯的主觀惡意,已侵害了三亞市旅游投資有限公司的合法權益。根據《商標法》有關規定,決定對第1211919號“天涯海角及圖標”商標予以撤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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