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牛酒業”搭便車賠了400萬元
2007-01-08 記者:李京華 來源:經濟參考報
本報訊 內蒙古知名乳品生産企業蒙牛乳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註冊的“蒙牛”商標於2002年被國家商標局認定為馳名商標,這個馳名商標卻遭遇到嚴重的“搭便車”侵權。
呼和浩特經濟技術開發區蒙牛酒業有限公司因在其生産的奶酒商品上突出使用“蒙牛酒業”,並故意對外宣稱“蒙牛乳業”與“蒙牛酒業”是一家,被“蒙牛乳業”以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及不正當競爭糾紛為由訴上法庭。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日前作出一審判決,“蒙牛乳業”勝訴,並獲賠經濟損失4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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