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胞大陸就業的路更寬了
    2009-05-20    本報記者:沈汝發 鄭良    來源:經濟參考報

    5月18日,海峽經濟區高層研討會在福州召開。

本報記者:沈汝發 攝

   “台灣地區很多法律界人士都有意到大陸從事法律服務,惠&新政策使他們的願望變得現實。”正在中國政法大學讀博士、去年剛通過國家統一司法考試的台灣學生洪紹榮對大陸新近&&的多項惠&措施評價積極。
  5月17日,中共中央&&、國務院&&主任王毅在首屆海峽論壇大會上宣布了包括“許可台灣地區律師事務所在福州、廈門兩地試點設立分支機構,從事涉台民事法律諮詢服務”,“進一步向台灣居民開放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項目”等多項惠&新政策。
  “惠&新政策為台灣居民大陸就業提供了更廣闊的空間,這有助於緩解金融危機背景下台灣地區日益嚴峻的就業壓力,充分體現大陸方面向台灣同胞釋放的善意。”福建省社會科學研究院副院長黎昕説。
  在福州、廈門試點開放大陸律師事務所設立分支機構的新政策引發了兩岸法律界人士熱議。廈門勤賢律師事務所律師曾凌説,2008年6月,司法部發布《台灣居民參加國家司法考試若干規定》,開放了台灣居民報考國家司法考試,當年就出現台灣居民“司考熱”,818名台灣居民踴躍報名參加司法考試,658人在全國各地考區參加了考試,37名台灣居民通過考試並於今年4月取得司法部頒發的《法律職業資格證書》。
  曾凌説:“越來越多的台灣法律界人士到大陸發展,大陸律師業的競爭更激烈了。”
  洪紹榮則認為,台灣律師事務所和法律界人士到大陸從事法律服務,目前業務範圍主要還是為&&、台胞提供法律諮詢,為兩岸法律交流提供服務。
  洪紹榮介紹,由於大陸法律服務市場廣闊,台灣地區很多法律界人士都有意在這邊從事法律職業,惠&新政策為他們提供了更廣闊的空間:即使沒有通過國家司法考試,也可以來大陸從事涉台民事法律諮詢服務。
  洪紹榮告訴記者,他目前正在北京的一家律師事務所實習,正常情況下,一年之後,他將獲得法律職業執業證,可以以律師身份代理訴訟、提供法律服務,今後,他將留在大陸發展,從事法律職業。
  就業機會的增加不僅在法律服務行業,一些中介行業和專業技術領域也向台灣居民敞開了大門。根據惠&新政策,大陸將進一步向台灣居民開放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項目,統計、審計、價格鑒證師、社會工作者、國際商務、土地登記代理人、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企業法律顧問、註冊安全工程師、勘察設計領域的註冊結構工程師和註冊土木工程師等10類共11個項目對台灣居民開放。
  福州大學社會學系副教授甘滿堂説:“現代社會實行的是職業資格准入制度,職業資格對於就業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台灣民眾可以越來越多的參加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意味着大陸嚴格的職業資格考核機制漸次開放。”
  福建省人事廳專業技術處處長陳鼎接認為,允許台灣居民參加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主要意義在於放開了職業門檻,對他們就業會有很大的幫助,越來越多的台灣專業技術人員將有機會到大陸施展才華。
  陳鼎接説:“台灣同胞到大陸就業,不同於旅游、觀光,他們能更深刻了解大陸的社會經濟環境,這有助於兩岸化解歧見、增進了解。”
  福建是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批准的對&職業技能鑒定試點省份,據該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廳長鐘維平介紹,由於大陸的職業資格證書具有較大的應用範圍,台灣同胞對來閩參加職業技能鑒定具有濃厚興趣。為了幫助台灣同胞在大陸就業,福建省積極開展對台灣居民的職業技能鑒定,目前對&開展鑒定的職種已達43個。
  此外,福建省還對台灣地區學生的就業&&了專門的政策。根據新的政策,&&在福建省內就業將與大陸普通高校畢業生在工資福利、社會保險、子女教育等方面享有同等待遇。
  據福建省人事廳廳長叢遠東介紹,截至2008年10月,福建高校招收&&人數累計達3767人,隨着&&來福建求學的增多,願意在福建就業的人數呈增多趨勢。由於此前尚未制定&&相關政策,所以&&來閩就業特別是到國有企業、事業單位就業無章可循,就業後的合法權益維護也存在一些困難。
  新的政策將有效解決這些難題。在大陸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的&&,符合相關政策規定和用人單位需要的,可以自主應聘或受雇到福建省內的國有企業單位和各類公有制經濟組織就業。取得大陸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碩士以上學位的&&,符合福建省事業單位招聘條件的,均可以通過參加公開招聘應聘到福建省內的事業單位就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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