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湄潭農村土地流轉調查
發展規模經濟遭遇土地流轉“瓶頸”
    2008-10-08    本報記者:周芙蓉    來源:經濟參考報

  記者近日在全國第一輪農村土地制度改革試驗區貴州省湄潭縣採訪發現,當地農村在土地流轉過程中,採取一次性承包的方式,對農村土地、房屋進行買賣。一些黨政幹部和專家認為,現行土地政策、制度與發展農業現代化已不相適應,需進一步完善《土地承包法》,創新和規範農村土地流轉。

  “一次性承包關係實質是買賣關係,之所以叫‘一次性承包’,是為規避政策風險”

  湄潭縣湄江鎮核桃壩村村民徐汝明,今年以15.5萬元的總價將五畝地、六畝茶山和一間房屋,一次性承包給沿河縣的外來戶,其父母仍耕作剩餘土地和茶園,他和妻子則從土地耕作中轉移出來,經營一個小超市。
  徐汝明對記者説:“全家六口人四個勞力,要耕作10多畝地和12畝茶園,根本忙不過來,轉出去一部分後,剩下的仍要請零工。”
  像徐汝明這樣將土地和房屋一次性承包出去的農戶,在核桃壩村已達78戶。
  核桃壩是貴州最大的茶葉專業村,近年來,茶園面積由2000多畝發展到6000畝,2007年全村綜合産值達4600萬元,人均茶業收入4600元。
  隨著茶産業的發展,每年涌入打工的有3000多人,有的甚至舉家搬來。核桃壩村黨支部書記陳廷明説:“但受土地政策限制,他們想建房卻得不到地。村裏發展需要他們,便從2000年開始,採取變通辦法,通過一次性承包方式,允許村民將種不了的土地、茶園及房屋轉給外來戶,協議明確土地隨國家政策變動而變動,房屋長期不變。這種方式整合了資源,使土地産生更大效益,使更多人能致富。”
  銅仁地區沿河縣中寨鄉楊平村63歲的田仁香今年初來到核桃壩,以5.8萬元從村民耿品&手中承包了兩畝地、兩畝茶園及一間40平方米的房屋,現正值採茶季節,她每天採茶有50元到60元的現金收入。田仁香滿臉笑容地對記者説:“我不回去了,老家種地不夠吃,現金收入更談不上。在這裡兩三年就能致富。”
  記者了解到,儘管核桃壩村採取“變通”辦法,解決了發展規模經濟遇到土地流轉的“瓶頸”問題,實踐證明有利經濟發展、農民增收,在全省率先步入小康村行列,但幹部卻承擔著與國家土地政策相悖的風險。陳廷明坦言:“一次性承包關係實質是買賣關係,之所以叫‘一次性承包’,是為規避政策風險。”

  “隨著産業規模的擴大,政府在培育龍頭企業時,試驗區受到土地政策制約”

  湄潭是典型的內陸山區,根據資源優勢,近年來圍繞茶、米、生豬等産業,培育了一批農副産品精深加工龍頭企業,建立了全省第一個綠色食品工業園區,對農民增收、農村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
  工業園區管委會幹部唐小宇介紹説,園區佔地3000多畝,依託湄潭酒廠閒置地盤建立,通過三年努力,將打造成産業聚集高地和技術創新高地。今年將實現産值4.8億元,創稅500萬元,可解決3000人就業,這對農民增收、農村發展的帶動作用不可低估。
  記者在工業園區了解到,為吸引龍頭企業,縣委、縣政府從西部地區農業縣的實際出發,加大扶持力度,過去以低於國家工業用地最低標準的價格,將土地批給企業。目前已入駐企業16家,其中14家投産,兩家在建。這些企業均與農民簽訂共建基地協議,可帶動數萬農民發展優勢産業。
  但湄潭縣委書記田剛對記者説:“隨著産業規模的擴大,政府在培育龍頭企業時,試驗區受到土地政策制約。”他舉例説,全縣茶園發展目標是30萬畝,按一萬畝滿足一個投資規模1000萬元的加工廠計算,需建30個廠,涉及企業用地問題,政府就無能為力了。
  今年,湄潭縣執行每畝6.6萬元的工業用地價格,至今沒一家龍頭企業入駐。田剛説:“農業縣沒有龍頭企業帶動,農民難以致富,縣域經濟也難發展。”

  土地制度需深化改革大膽創新

  記者採訪的黨政幹部比較一致地認為,湄潭改革試驗的過程説明,當前,我國現行土地制度已不能適應農業發展的需要,需深化改革、大膽創新。
  湄潭試驗區辦公室主任袁海生認為,建立土地使用權市場化流動制度,是農村土地制度建設的必然趨勢。土地使用權的流轉,仍須在長期穩定家庭承包經營制度的前提下進行,由政府引導,農戶參與,大力培育土地流轉中介組織。目前在農地市場發育遲緩的狀況下,可借助鄉鎮的農經站或國土所等單位,建立中介組織,負責土地流轉中介和管理,協調各方利益,搞好流轉服務,促使有償、有效、有序流轉。
  田剛認為,在確保糧食總量不減、耕地面積不減、耕地性質不變的前提下,應允許試驗區大膽探索,如採取置換方式,允許農民騰舊宅,建新村,將舊宅基地整治復墾,實行集約化用地。同時,扶持龍頭企業就是扶持農民、發展農村。應允許土地制度改革試驗區在扶持龍頭企業用地面積、價格等敏感政策上有所突破。
  貴州省人大常委副主任傅傳耀認為,可以把農村65歲以上老人的責任地,相對集中到種田大戶手中,這樣可以提高土地産出率,而收取一定的承包金,也就解決了農民“老有所養”的問題。
  貴州省農辦常務副主任李昌來認為,農村改革的核心是土地制度改革,探索土地制度改革的核心是要讓農民成為土地的所有者。土地是農民最重要的資産,應建立以農地抵押的農地金融制度,進一步明晰農民的土地、房屋等産權,使之成為可以押抵、轉讓、入股、出租等金融資産,讓農民不能動的財富,轉變成可以再生更多價值的活資本,就能有效解決農村土地不能自由流轉、一些土地和房屋荒蕪空置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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