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按市場經濟原則處理並購案
“可口可樂並購匯源案”追蹤報道
    2008-09-17    本報記者:來建強 姬少亭    來源:經濟參考報
  商務部發言人日前接受記者採訪時&&,關於可口可樂申請並購匯源果汁一案,商務部將堅持市場經濟的原則依法行事——反對市場壟斷,但支持正常的市場行為。
  截至記者發稿時,可口可樂尚未向商務部反壟斷局提交相關申請。可口可樂中國公關負責人李小筠日前對記者&&,他們正在為申請並購準備相關材料和數據。商務部發言人姚申洪説:“一旦商務部收到有關申請,我們會立即根據反壟斷法的有關規定進行審理。”
  “反壟斷審查並不意味着某公司有壟斷嫌疑,而僅僅是一個正常的法律程序。當某個公司達到其法律規定的標準時,就需要接受審查。”商務部國際貿易經濟合作研究院研究部博士梅新育説。
  據今年8月1日起實施的《反壟斷法》及其配套《國務院關於經營者集中申報標準的規定》強調,經營者集中達到下列標準之一的,就需要接受反壟斷審查:在全球範圍內的營業額合計超過100億元人民幣,並且當事雙方上一會計年度在中國境內的營業額超過4億元人民幣;參與集中的所有經營者上一會計年度在中國境內的營業額合計超過20億元人民幣,並且當事雙方在中國境內的營業額超過4億元人民幣。
  有關法律審查受到了上海美國商會高層的歡迎,他們&&,可口可樂是他們的成員之一,該法律可以幫助並購過程更加透明。上海美國商會2008年主席葛諾仁日前在廈門接受記者採訪時説:“我們很歡迎這部新的反壟斷法,因為它給中國的市場並購帶來了透明度。”他認為,反壟斷法是一部新法,可口可樂並購匯源果汁案將成為該法律的重要案例。
  李小筠對此也&&讚同,她説:“明確的法律令並購者及公眾有清晰的概念如何進行合法的並購,並可創造良好的投資環境。”
  商務部研究院研究員王志樂認為,對於外資並購應該報以客觀公正的態度理性對待,最終目的都是要營造一個公平、規範的市場環境。
  首先,應當尊重企業家的決策,給企業家更寬鬆的經營環境。匯源公司決策者對公司所面臨的機遇和挑戰最清楚,對應該作出何種決策最有發言權,匯源公司的大股東接受並購也有其自身的商業考慮。並購與否畢竟是企業行為,不應過多干預。
  第二,應當用企業發展的自身規律看待並購。賣出企業和買入企業都是企業實施發展戰略的重要措施,其目的都是為了創造價值。我們對於跨國並購還不熟悉,而這是中國企業成長為跨國公司,進而成長為全球公司的必修課。不參與並購,不可能學會並購,更不可能走向世界和並購外國公司。
  第三,應當從全球視野看待外資並購。品牌屬於具體的某個企業或某個企業群體。事實上只存在“中國企業的品牌”,而不存在“民族品牌”或者“中國品牌”。品牌都是某個企業註冊和擁有的,沒有一個品牌是以國家和民族來註冊的和支配使用的。值得注意的是,匯源公司如果是在開曼群島註冊和在香港上市,則不算境內企業。匯源果汁這個品牌雖然發源在中國大陸的企業,但是已經是境外企業的品牌,而不是內資企業的品牌。可口可樂並購匯源這個香港上市公司,只是換了一個境外企業所有者。在這個並購事件中要保持平和的心態,不要把並購意識形態化,否則中國的企業很難成長為大型跨國企業。
  第四,對可口可樂並購匯源應當進行反壟斷審查。如果可口可樂並購匯源公司,有可能涉及經營者集中導致市場壟斷問題。因此應當進行反壟斷審查。反壟斷法管的是市場秩序是否健康,並不是管國家經濟安全。如果可口可樂通過這次並購導致壟斷,限制了競爭,或者導致飲料價格上漲讓消費者利益受損,政府可以通過反壟斷法加以制約。
  商務部外資司有關負責人&&,並購是跨國投資大勢所趨,外資並購不應被視為威脅,而應看作是機遇。關於並購可能引發經濟環境安全的問題,這位負責人還&&,政府會加強這方面的監管,充分利用《反壟斷法》,制裁壟斷行為,維護國家經濟安全。
  商務部研究院消費經濟部研究員趙萍認為,儘管飲料市場存在外來和本土品牌的激烈爭奪,但大體上屬於百花齊放的局面,而且與能源、通訊産品不同,果汁很難被視為關係國家安全的戰略物資。因此,對於此事,公眾更應關注的是如何保護公平的市場競爭環境,因為這更有利於民族企業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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