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控高污染高耗能原料藥産業擴張
我國已成為原料藥的“世界工廠”
    2008-01-15    本報記者:王婭妮 曾亮亮    來源:經濟參考報

  “加上即將開工的項目,2007年我國盤尼西林工業鹽的總産能已超過了七萬噸,大大超出了每年世界盤尼西林的需求量。”山東魯抗醫藥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劉從德告訴記者,盡管我國盤尼西林工業鹽90%出口,但每年全球盤尼西林的需求量僅有五萬噸左右。
  目前,我國已成為世界最大的原料藥生産國和出口國,值得注意的是,這一高污染、高耗能産業還有不斷擴張的趨勢。專家提醒,對原料藥産品的生産和出口,應採取更嚴格的管控措施。

我國成為原料藥的“世界工廠”

  記者了解到,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為規劃産業發展、限制“三高”行業,于2005年頒發了《産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05年本)》。該目錄將所有産業分為鼓勵類、限制類、禁止類,盤尼西林原料藥項目明確地被劃入了限制類,但相關産品的生産規模還在擴大。
  去年下半年至今,盤尼西林工業鹽價格由一路飛漲到下跌,從每十億單位七美元漲到18至19美元,現在又回到了八美元左右。劉從德説,這一輪行情從上漲到下跌,部分是由盤尼西林工業鹽投産熱造成的。
  與此同時,其他“高耗能、高耗資源、高污染、低附加值”的原料藥生産規模也在不斷擴張。中國化學制藥工業協會副會長章建輝介紹説,目前,我國盤尼西林工業鹽、維生素C、頭孢霉素C、泰樂霉素、紅霉素、四環素等發酵抗生素初級産品産量佔世界第一;許多有毒有害原料生産的化學藥品,如咖啡因、阿司匹林、氧氟沙星、環丙沙星等産量也居世界第一。而這類産品的生産規模還有不斷擴大的趨勢。如香港聯邦制藥在內蒙古巴彥淖爾新建一萬噸盤尼西林工業鹽、5000噸6APA(六氨基青霉烷酸)工廠,健康元在河南焦作建2000噸頭孢霉素、1000噸7ACA(七氨基頭孢烷酸)工廠。“這些工廠都在黃河邊,肯定會給黃河帶來重大污染。”章建輝擔憂地説。
  來自中國醫藥保健品進出口商會的統計,我國目前能生産1500多種化學原料藥,2005年原料藥産量123萬噸(不包括化學中間體和前體藥),是世界最大的原料藥生産國和出口國,某些産品在國際市場佔有支配地位,如維生素C、撲熱息痛、盤尼西林工業鹽和糖精鈉的出口分別約佔世界貿易量的65%、40%、60%和90%。“2001年以來,我國原料藥的出口量以每年20%的速度增長。”中國化學制藥工業協會專家委員會副主任俞觀文説。

“産品出口了,污染卻留在國內”

  章建輝介紹,因為污染嚴重,發達國家多年前就把高污染、低附加值的醫藥産業向第三世界國家轉移。“現在國內並不缺少原料藥,但很多企業為了出口而不斷擴大産能。”章建輝説,這必然帶來大污染,要支付高昂的環境和居民健康成本。“而有些地方卻因能成為‘世界工廠’而驕傲。”
  業內專家介紹,藥品生産尤其是生物發酵類原料藥生産,要消耗大量的化工原料、糧食等資源,是公認的“高污染、高耗能”行業。俞觀文介紹,生産原料藥要消耗大量糧食、水、電等能源,其中只有一小部分成為原料藥結構的組成部分,一小部分在化學反應中成為水等無害物質,大部分成為三廢。“原料藥産品大部分出口了,污染卻100%留在了國內。”俞觀文表示。
  章建輝回憶説,2001年,他在當時世界最大的7ACA生産企業奧地利別徹姆工廠考察頭孢霉素生産時發現,污水、廢渣、廢氣處理的場地佔了廠區面積的一半。工廠負責人介紹,處理“三廢”的成本超過了藥品生産本身。如果7ACA價格低于每公斤110美元,全世界的工廠都要虧損,然而同期我國同類産品價格卻已到每公斤70多美元。“巨大的價差恰恰就是治污成本。”章建輝認為,我國一些企業把規模效應看作提升綜合競爭力的惟一手段,很少考慮環境污染帶來的災難。
  業內人士分析,更應引起警惕的是,目前,世界原料藥工業向中國和印度等國家轉移,而我國的原料藥生産則正向山西、陜西、甘肅、內蒙古等地轉移。“制藥業這幾年流行一種説法——要向‘中、西、源(黃河、長江源頭)’走。”“這些地區水源充足、人力成本低、污染排放標準也相對較低。一些地方政府為了招商引資,對污染項目照單全收了。”

嚴控污染産品的生産出口

  “國家發改委的《産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05年本)》規定了鼓勵、限制、禁止等項目,但並沒有具體的措施和細則,因此很難落實到位。”俞觀文説,政府應出臺一些比較務實、具體的産業發展規劃細則。
  在我國的出口結構中,高能耗、高污染類型的産品佔了一定的比例。章建輝認為,我國的出口退稅及低價的能源、勞動力成本和治污成本等因素,都是出口産品成本低的原因,也是中國企業貿易競爭的優勢。他説,盡管去年7月1日起,國家調整了部分高污染、高耗能産品的出口退稅,但仍不能抑制這些産業擴張的趨勢,還應該提高資源費,來抑制污染産品的大規模生産和出口。
  此外,俞觀文還認為,用環保標準調控原料藥生産行業也是一個強有力的政策。他告訴記者,2006年出臺的《國家採水標準》明確規定,盤尼西林工業鹽每産一噸僅能用水480噸,維生素C每産一噸用水235噸,這對不少企業來説是一個限制。但遺憾的是,這個標準僅為推薦標準,不是強制標準。
  劉從德建議,這些高污染、高耗能項目,應納入國家嚴格管控,除有重大技術突破的可審批以外,低水準重復建設應該嚴格限制。“比如對盤尼西林等原料藥産業採取土地審批限制、執行更加嚴格的環保標準等措施,限制其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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