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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監會官網4月7日發布《關於進一步規範保險公司關聯交易有關問題的通知》,旨在解決當前保險公司關聯交易呈現出的階段性重點問題,通過比例控制、程序優化、信息披露和問責機制等綜合手段,實現對保險公司關聯交易重大風險的有效控制。 近年來,隨着保險資金運用改革不斷深入、投資渠道持續拓寬,保險公司的關聯交易呈現增長趨勢,部分中小保險公司關聯交易佔比偏高、交易對手比較集中、另類投資領域的關聯交易增幅明顯。部分保險公司的關聯交易管理制度不健全、落實不嚴格,保險公司關聯交易的潛在風險值得關注。 《通知》要求,保險公司資金運用關聯交易應符合以下比例要求:一是在保險公司投資未上市權益類資産、不動産類資産、其他金融資産的賬面餘額中,對關聯方的投資金額分別不得超過該類資産投資限額的50%。 二是保險公司對關聯方中單一法人主體的投資餘額,合計不得超過保險公司上季末總資産的15%與該法人主體上季末總資産的5%二者孰高。 三是保險公司對關聯方的全部投資餘額,合計不得超過保險公司上季末總資産的30%,並不得超過保險公司上季末凈資産。在計算人身保險公司和再保險公司總資産時,其高現金價值産品對應的資産按50%折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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