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尚的風向開始轉入了精細和怪異的一脈。
李奧納多 迪卡普裏歐,以及大衛 貝克漢姆,這兩個男人幾乎是大眾眼裏的本星球最帥。他們差不多都是從上世紀九十年代末開始紅的,當時俊秀逼人,如臨風玉樹,帥到沒朋友。過了十幾年,兩人都留起了鬍子,差距也漸漸大了起來:李奧納多似乎飽受滄桑摧殘,略顯窩囊,貝克漢姆則相反,他在毛髮的包圍下,走上一條“越老越有味”的路子。
當然這個差別不全是鬍子造成的,因為出演角色的需要,小李的確令人惋惜地發胖了,而貝克漢姆始終保持着好身材和精幹的臉型。不過,鬍子的確對男人構成了考驗,想把鬍子蓄好,蓄得給自己的形象加分,是有難度的。在許多歷史久遠的文化裏,鬍子都代表智慧和尊嚴,中國古代的成年男人必須有鬍子,“三綹清須”也好,絡腮鬍子也罷,都要比“花美男”更符合一個男人的社會身份。在古希臘,鬍子與男人的性能力相關,鬍子長得多而好的男人被譽為真漢子。蓄鬚、修剪都很花工夫,成年人能由此學會謹慎、擔負起責任,也能汲取到屬於男人的驕傲感。
在影壇燦爛的星群裏,克拉克 蓋博始終被推崇為性感冠絕群雄,他的兩道唇髭幾乎從未剃掉過,有時稍稍修剪得多些,有時少些。要是沒有那兩道細長的唇髭,幾乎無法想象《亂世佳人》會拍成什麼樣。美國作家海明威久駐人心,有一半功勞也得記在鬍子上,如今,每年都有一批海明威愛好者聚集在他的家鄉搞“選美大賽”,看誰的扮相更接近他們共同的偶像。不用説,所有人都得花大力氣去修飾男人味十足的鬍子。
近來《獨立報》的一位時尚編輯亞歷山大 佛萊撰文説,在1850年代,以亞伯拉罕 林肯為代表,鬍子是權力、男性氣概和正統的象徵,過了一百年後,垮掉派和嬉皮士蓄濃密的鬍鬚,卻是為了挑戰正統,表達叛逆,被他們憎恨和挑戰的,是那些通過戰爭爬到社會頂層的人物,他們把臉刮得乾乾淨淨,以維護所謂的軍人氣質。後來,發達國家的社會矛盾有所緩和,出現了雅皮士,他們在1990年代發起過一次留大鬍子的風氣。現在,鬍子仍然標誌着一個人的反叛性,不過這反叛的力度已經輕了許多,不再是階級和體制意義上的,而主要是時間和文化上的,留鬍子是一種背離現代的姿態,是向古風和傳統的浪漫回歸。
有意思的是,就在他發這一番宏論的時候,互聯網上出現了一場跟以往都不一樣的鬍子熱。在美國,布魯克林、聖弗蘭西斯科、波特蘭等地,先後有網民曬出了自己的照片,他們的鬍子裏用各種方式栽滿了鮮花和嫩葉。創意一出,社交網站Tunblr上,一個博主便發起了“Will
It
Beard”計劃,一種新的鬍子時尚迅速形成:互聯網上已到處可見花團錦簇、綠葉蔥蘢的鬍子。矬的不提,那些頭髮齊整,高鼻深目,腮幫和下巴的一圈精心裝點的花卉,妖冶得宛如古希臘人再世。
現今的世界不再屬於那些雄渾悲壯的宏大對抗,時尚的風向也開始轉入了精細和怪異的一脈。在西方國家,男人想要扮酷,蓄鬚依然是一個重要手段,但是,蓄鬚的男性氣概不再被刻意強調了。現代人認為,不管你是窮是富,是位極人臣還是一介平民,你不一定非要反抗社會不公正,卻有責任豐富生活中的“玩法”,並且同互聯網上的其他人分享。
“花樣鬍鬚”就是一個寫照,其實它也並不是前無古人的創意,1977年,嬉皮士運動的余波未消,北美人就從墨西哥傳奇畫家弗麗達身上得到了靈感,每逢節慶,用弗麗達式的花冠裝點自己的臉面曾風靡一時。如今的這些人不過是把花卉挪個位置而已——但對於新創一種時尚而言,這已經足夠了。
鬍子也會開花,一切皆有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