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購40萬翡翠手鐲:估值僅5萬
2014-05-22   作者:  來源:揚子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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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網購聲稱價值40多萬元的翡翠鐲子,被內行告知“不到5萬元”;500元的水晶手鏈,卻是玻璃造……消費者頻頻被忽悠,想退貨卻遭遇取證難、鑒定難、索賠難。業內人士&&,新消法還需完善配套細則,消費者應充分利用“後悔權”。

  網購珠寶風險高
  網上照片多為“仙圖”

  近日,外企職員李青(化名)以40多萬元網購一個翡翠手鐲,到貨時卻發現手鐲只用泡沫紙粗糙包裹,色澤與圖片差距極大,一位資深專業珠寶鑒定師告訴她“還不到5萬元”。“賣家堅持説産品沒問題,讓我先簽收,再退貨。可産品很明顯有問題,簽收就是默認收貨,我堅持拒收。”
  李青在寫退款申請時,誤操作選擇了“已收到貨”,而賣家借此堅稱她訛詐貨款,不願退貨。
  近來,越來越多的人選擇網購婚戒、黃金珠寶等貴重金屬。然而,因消費者僅能從圖片和商家的描述判斷産品,知情權很有限,極易引發産品質量糾紛。
  幾天前,在瀋陽一家民企工作的劉茗網購了一條500元的水晶手鏈,戴了幾天發現晶體掉色,鉸鏈上銹,拿去鑒定被告知是玻璃做的。“當時也沒有要發票,賣家根本不承認是他的貨,更不給退。”
  一位不願具名的賣家透露,為了使珠寶的色澤更鮮亮,品質更好,挂上的照片大部分美化過度,網上很多珠寶賣家都用處理過的“仙圖”。而且很多商家與自發的行業協會和論壇有合作,即使消費者在上面投訴,也收效甚微。
  據珠寶業內人士&&,珠寶首飾與其他産品不同,講究品質、做工,需要看到實物才能估值,證書只能證明真假,並不能反映價值,網購風險較大,也是糾紛投訴的重災區。由於珠寶價格貴,一旦出現糾紛,涉及金額較大。

  消費者有“後悔權”
  網店卻多不支持無理由退換

  新消法規定,經營者利用虛假廣告或者其他虛假宣傳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務,使消費者合法權益受到損害,可以向銷售者或服務者要求賠償。網絡購物中,消費者更是被賦予“後悔權”:7天內可無理由退換貨。
  然而,網購企業履行新消法不盡如人意。根據2014年4月中國消費者協會的一項調查顯示,64.87%的消費者反映商家未提供購物發票或者服務單據等相關憑證;17.58%的消費者雖申請退貨但未取得成功:其中81.58%消費者被商家直接拒絕退貨,18.42%的消費者則遭遇推諉拖延。
  據業內人士季先生透露,一些網售珠寶會標注“天然”“正品”“經過權威珠寶檢測”“獲得A貨證書”。部分産品不僅標注模糊,還以次充好、純度不夠,甚至冒用或偽造正規檢測證書,以變相提高産品價格。
  李青訂購的號稱價值40多萬元的手鐲,賣家只肯為運費保值4萬元;而劉茗購得的“玻璃手鏈”,卻有水晶産品證書。“賣家這種以次充好、偽造冒用等行為,已涉嫌消費欺詐。”天津允公律師事務所合夥人易天祥説。
  “這類涉嫌欺詐的網購糾紛,取證難,鑒定難,索賠難。”遼寧省消費者協會商品服務監督部何民&&,很多商家逃避新消法規定。“像珠寶這種大金額商品,商家願意冒風險,能賺則賺,能躲不退。”
  而淘寶客服人員證實,對於珠寶類商品,一般淘寶店家都不會支持退換貨。而天貓商城對珠寶全都不支持七天無理由退換貨。記者隨後致電多家電商平台的客服電話,發現不支持珠寶退換貨的,除了淘寶以外,還有京東、1號店等知名電商。中國地質大學珠寶學院院長楊明星建議普通消費者,珠寶最好還是不要在網上買:“因為珠寶個性化非常強,每一個都有變化,僅僅憑店家給的信息,可能很難把握這個貨品的合理價位應該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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