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後,經營理財業務的銀行或將分為ABC三類,持牌經營分類監管,而部分風險管控能力較弱的銀行,將不能發行理財産品,只可參與代銷。昨日,商報記者從市內商業銀行了解到,監管層日前就銀行理財事業部制改革的相關管理辦法徵求意見。在銀行業內人士看來,此方案一旦實施,城商行高收益理財産品或將逐步淡出江湖。
據市內商業銀行人士介紹,三類持牌標準的主要區別在投資方向上。其中,C類銀行只能代銷,不能發行管理理財産品;B類只能投資高等級信用債等風險等級相對較小的標準化資産,不能投資“非標”(非標準化債權資産);A類投資範圍最廣,也只有A類能投資“非標”,投資比例依然要滿足“8號文”要求。
商報記者了解到,目前理財市場上大部分高收益理財産品均為區域城商行所發。由於中小銀行的管理能力較弱,吸存難度大大高於大中銀行,理財成為了吸存和招攬客戶的重要手段。對於投資者來説,一旦理財分類管理正式實施,目前多數的城商行高收益理財産品或將逐漸消失。此外,由於銀行資金池管理更為透明,目前用“東墻”超額收益補貼“西墻”虧損的做法也將受到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