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國內銀行大力規範理財産品業務時,外資銀行的理財産品則頻遭詬病。其中,東亞銀行還多次被消費者告上法庭。有消費者稱,該銀行理財産品設計存在缺陷,操作流程有漏洞,且在銷售理財産品時存在誤導行為,致使投資者利益嚴重受損。 據報道,2011年4月,江蘇黃先生在該銀行理財經理趙經理的推介下,購買了號稱最高年化收益率達15%,並且沒有任何風險的東亞銀行的“步步為盈”和“牛熊雙盈”系列兩款産品。但産品到期後,黃先生的“步步為盈”、“牛熊雙盈”分別只拿到4%和2%的收益,跟當初所説的15%相差甚遠。黃先生認為,當初趙經理在推銷時誇大收益,誤導消費者,最後所得利息不如同期銀行定存收益高。對此東亞銀行回應稱,“從未承諾客戶預期的投資收益,也從未承諾無風險。” 無獨有偶,一投資者稱,“2007年9月,花40多萬元買了‘利財通’投資産品系列1。當時宣傳説可能2個月後就能結束,哪知合同由1.5年延期至6年,虧損最嚴重時虧了90%。如今5年多過去,現在贖回的話,還只有不到13萬元。”而在該産品説明書上寫着,只要在整個1.5年的投資期內,每個交易所營業日所有股票的表現未曾下跌多於30%,投資本金仍獲100%保證。以此計算,該投資者5年時間裏虧掉了將近70%。該投資者認為,該産品宣傳時有嚴重的誤導性,並且還存在設計不合理的問題。 除上述案例外,記者梳理發現,2010年以前,東亞銀行就已經多次因為理財産品問題而被投資者告上法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