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購本身是一種提高消費者議價能力的購物方式,已被運用於多個消費領域。然而在新生的P2P網貸行業,團購則極大地推高了資金成本,成為風險暴露的助推器。
團購在P2P網貸行業被稱為“團”,對於行業以外的人來説,“團”帶有強烈的神秘色彩。隨着去年10月P2P網貸平台倒閉潮的爆發,神秘的“團”也在《每日經濟新聞》報道《P2P網貸變形:厭惡卻又離不開的“團”》一文(詳見本報2013年10月24日)後,向公眾露出冰山一角。
在遍地開花的P2P行業論壇上,人們談起那場倒閉潮,甚少和“團”這種形式&&在一起。近日,《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深入調查發現,“團”在P2P倒閉潮中扮演着極其重要的角色。
“在去年出問題的平台中,有組團的大概有二三十家,至少佔出事平台的三分之一。”一位業內知名的前“團長”衡燦(化名)向記者&&。
微妙的“團長”角色
在日常生活中,人們都有一個經驗:採購貨物的量越多折扣越多。理財産品也有類似的階梯,即認購數額越大,收益也越高。P2P網貸中“團”的形式也起源於這樣的階梯獎勵。
“‘團’開始興旺是在2012年七八月份,當時有一家比較知名的平台採用階梯獎勵的制度,投資金額越大獎勵越多,鼓勵用戶投資更大的數額。在這個制度下,許多小額投資者覺得不公平,覺得吃虧,於是在這個圈子裏比較熟絡的投資人就把資金集合起來用一個賬戶去投,以獲取更高的回報。這是一開始自發組團的雛形。”網貸之家首席運營官石鵬峰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介紹道。
“這是一個轉折點”,石鵬峰認為,在這之後,大量平台開始採用階梯獎勵制度及高息策略,“團”這種形式也就越來越火爆。“再後來出現了專門組團和帶團的人,我們稱之為
‘團長’。”石鵬峰告訴記者,‘團長’一般由在網貸圈子裏有一定影響力的人擔任,“‘團長’拿着‘團’的資源去和平台談判,談判標的包括‘團員’的獎勵以及‘團長’的返點或者佣金。”
“我們組團就是抱在一起拿大戶的獎勵。”衡燦這樣描述他們組團的初衷。他從2012年下半年開始組團,中間暫停一段時間,2013年8月份又重新活躍於各大網貸平台,在投資人中的影響力也越來越大。而他的影響力很大一部分來自於他所投平台的高收益。
“獲得收益越高的‘團長’越能聚集‘團員’和資金,在這種利益關係下,‘團’越來越傾向於高息平台,甚至專投高息平台。”石鵬峰告訴記者,這些平台利息本來就很高,經過團長的談判,資金成本更高了,“能夠答應苛刻談判條件的,往往是本來就有問題的平台。比如一些平台已經窮途末路,只能以非常高的利息引進‘團’的資金,飲鴆止渴。這種非常高息的、‘團’的形式,加速了這些平台問題的暴露和滅亡。”
衡燦所帶的“團”投的平台利率自然也不低。根據記者獲得的一張該“團”項目管理頁面截圖,投標金額在百萬元級別的項目,團員獎勵最高達本金的0.7%/月,即額外增加8.4%的年化收益率;還有項目月息高達5.58%,最終年化收益率超60%。這幾個項目分別來自不同的平台,其中最低投資金額約50萬元,最低月息也在4.5%,此外還有一些其他獎勵,如送蘋果手機,送紀念版紅罐飲料——瓶身“印上您的姓名(先生或者女士)以顯尊貴”。
在這種機制下,“團長”這個角色變得越來越微妙——“團長”的存在價值來自幫“團員”爭取更高的收益,然而付給他佣金的卻是平台。衡燦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團長”的收入和所投資金的多少直接挂鉤,“一般每個月拿所投資總額的千分之一到千分之二”。
在利益的驅動下,“團長”無疑有幫助平台促成更多投標的動機。
“我組團是去實地看過的,因為很多問題從表面是看不到的。有一個實體在,就會放心點。”在“團”飽受投資人詬病後,衡燦這樣為自己辯解,但他自己對他的同行們也沒有太多信心:“‘團’一開始是合理的,但後來做的人多了,利益使然,有些人就把它做偏了。為了拿更多的佣金,去和平台談判。”
石鵬峰對這一現象給予了更加直白的評價:“‘團長’和平台走得非常近,‘團長’可能知道一些平台的問題,但他為了利益可能會幫助平台隱瞞,或者幫助平台宣傳吸引更多的投資者。所以有些‘團長’是涉嫌參與了非法集資。”
暗團:一般投資人的噩夢
隨着風險的積聚,“團”儼然成了一般投資人揮之不去的噩夢。
投資人佟先生投資網貸已經有兩年時間,從去年下半年開始,他每次選擇平台都免不了要看看這家平台有沒有組團。“有組團的平台都很危險,這個東西害人不淺。”他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説。
佟先生告訴記者,偏好高收益的投資人根本無法避免
‘團’的侵擾,“月息超過3分的平台,基本都有組團”。
在近兩年的投資歷程中,佟先生始終對“團”敬而遠之,但他最後卻還是免不了在一家有組團的平台馬失前蹄,這家平台就是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的樂網貸。
“在投這個平台時我不知道有組團。”佟先生回顧這次失敗的投資時説,“表面看不出有‘團’,需要認識內部的人才知道。”
佟先生所説的
“表面看不出”的“團”,就是業內所謂的“暗團”。
“去年10月前,就有投資人認識到‘團’的一些危害,比如‘團’的資金大進大出會對平台流動性造成很大影響,‘團’所投資的平台由團長決定,道德風險大。當時有許多投資者已經把這些風險看得比較清楚,避免投資有組團的平台。平台則有動機在引進‘團’資金的同時,避免流失普通投資人,於是逐漸演變出‘暗團’的形式。”石鵬峰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介紹。
之後“暗團”又演變出兩種不同形式,一種參與投標,一種不參與投標。參與投標的以隱秘手法進行,表面看不出“團”的存在,但交易額反映在交易系統中;不參與投標的直接充值,相當於把錢貸給平台,資金由平台自由運用。
“‘暗團’有一種形式,是直接充值進去,不用進行投標。”衡燦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利率要看時間長短,平均的話肯定超過50%。”
石鵬峰認為後一種形式危害更大:“可能平台的交易量上億元,但顯示出來只有一兩千萬元,讓投資人高估平台償債能力,掩蓋了許多問題。”
連鎖反應加劇倒閉潮
隨着調查的深入,記者發現“團”在去年P2P倒閉潮中所起的作用極大,它的破壞力量很大程度上來自於其迅猛的傳染性。
去年8月,衡燦重新“出山”組團,10月,網貸平台危機爆發。在那場危機中,他的“團”所投的平台陸續出事。他回憶説:“2013年8月份重新開始,結果出事。出事誰也沒想到,有多方面的原因。其中有一個原因是那段時間有幾家平台倒閉了,投資人開始恐慌,爭先提現,導致我(投)的其中一家平台出現危機。消息傳出去以後,我組團投的其他平台的投資人也紛紛撤資,造成很多平台都出事——連鎖反應。”
“為了控制風險,‘團長’都是分散投資。具體投多少家不一定,但在管理能力範圍內投的平台越多越好。”衡燦向記者介紹。他組團的遭遇無疑是團傳染性的標準案例,其他團的經歷與此大同小異。此外,衡燦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在去年出問題的平台中,有組團的大概有二三十家,至少佔出事平台的三分之一。”
對“團”的傳染性,石鵬峰做了更加清楚的解釋:“當一個‘團’投的某個平台出了問題以後,‘團長’的號召力急劇下降,投資人的信心也會受損,出現大量撤資,因而這個‘團’投的其他平台也很快受到牽連和感染,形成多米諾骨牌效應。”
在曇花一現的繁華後,“團長”們必須面對的是團員們憤怒的問責和警方的調查。“去年10月、11月份平台倒閉潮之後,‘團’幾乎就沒有了,甚至許多‘團長’都進去了
(被捕或者被警方控制),現在大部分‘團長’都很難&&上。”石鵬峰告訴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