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房地産行業,《決定》中受關注的除了“要加快房地産稅立法並適時推進改革”外,還有《決定》中明確的“建立全社會房産、信用等基礎數據統一平台,推進部門信息共享”,以及有關城鄉統一土地市場和農宅交易等。
“房産稅”變“房地産稅”
《決定》並沒有明確提起房地産調控,對房地産業是否是支柱産業也沒有提及。對唯一的房地産稅立法和推進,業內也有不同的解讀。
從定義上來看,房地産稅包括:營業稅及附加、契稅、印花稅、個人所得稅、土地增值稅、房産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如果是房地産稅改革,則不能簡單理解為要推進、徵收房産稅。”上海易居房地産研究院副院長楊紅旭認為,沒提房産稅而是換成了房地産稅,有兩種可能:一是指代整個房地産稅收體系;二是將房産稅換一種概念:房地産稅。正如2003年至2009年時一直説的是物業稅,2010年轉而只提房産稅。“房産稅如何推進和徵收,關鍵在於立法,即走人大流程,整體來看還有很長的路要走。”但清華大學中國與世界經濟研究中心主任李稻葵對房地産稅理解更為積極,認為房産稅將會全面推廣。
小産權房暫無轉正希望
相對於房産稅的模糊&&,此次《決定》對於土地市場供應的表述更多。《決定》要求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在符合規劃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許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出讓、租賃、入股,實行與國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權同價。建立兼顧國家、集體、個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機制,合理提高個人收益。完善土地租賃、轉讓、抵押二級市場。
楊紅旭認為,這條政策長期看將顯著影響房地産業,但短期看仍然困難重重,尤其是最重要的宅基地,目前仍沒大動作。而宅基地不屬於經營性建設用地,所以未來幾年內不可能實現與國有土地同等入市。而工業、商業、綜合等性質的經營用地,有望實現入市。“主要與宅基地相關的小産權房,暫時也看不到轉正的希望。”楊紅旭強調。
農宅交易得到確認
雖然宅基地不能入市,但是農宅交易得到了確認。中國人民大學農業與農村發展學院院長溫鐵軍認為,宅基地仍是集體所有,農民擁有的是使用權。農民住房可以交易,這就跟城裏人交易住房的道理是一樣的。農民的房子可以像城裏人的房子一樣進行買賣,農民的土地承包權可以入股、抵押,這些是突破。但同時,也有業內人士&&,這對農民來説,或許也具有很大的風險,因此,需要相關的配套政策盡快&&。文/本報記者 范輝
新聞內存
《決定》有關土地和房地産的條文
關鍵詞:房地産稅
原文:加快房地産稅立法並適時推進改革。
關鍵詞:農民住房
原文:慎重穩妥推進農民住房財産權抵押、擔保、轉讓,探索農民增加財産性收入渠道。建立農村産權流轉交易市場,推動農村産權流轉交易公開、公正、規範運行。
關鍵詞:房産信息平台
原文:建立全社會房産、信用等基礎數據統一平台,推進部門信息共享。
關鍵詞:土地改革
原文: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在符合規劃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許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出讓、租賃、入股,實行與國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權同價。
保障農民公平分享土地增值收益。
關鍵詞:農村宅基地
原文:保障農戶宅基地用益物權,改革完善農村宅基地制度。
關鍵詞:住房保障和供應體系
原文:健全符合國情的住房保障和供應體系,建立公開規範的住房公積金制度,改進住房公積金提取、使用、監管機制。
把進城落戶農民完全納入城鎮住房和社會保障體系。
購房提示
“市場歸市場
保障歸保障”
從行業來説,《決定》幾個方面的改革推進都將深刻影響房地産行業。但對個人來説,最關心的幾個問題無非是:第一,房産稅什麼時候開始徵收?收多少?存量還是增量?第二,房價未來是漲是跌?房子還能不能買?未來是買商鋪划算還是繼續投資住宅?在哪買房能夠有更好的收益。
本次《決定》對房産稅開徵沒有明確説法。目前,房産稅正在上海和重慶兩地試點。在《決定》之前,住建、財稅部門都先後吹風要擴大房産稅試點。北京是否進入第二批房産稅試點城市目前還沒法確定。
《決定》中沒有提及房地産調控,但《決定》一大亮點是市場決定作用。結合建立《決定》中“健全符合國情的住房保障和供應體系,建立公開規範的住房公積金制度,改進住房公積金提取、使用、監管機制”這些內容,業內不少人將此理解為“市場的歸市場,保障的歸政府”。從北京今年提出的調控方向來看,北京無疑先行一步了,即低端有保障、中端有政策、高端有控制,簡單而言就是低收入人群納入保障房體系,未來主要靠公租房解決居住難題;高端商品住宅價格由市場決定;中間夾心層政府給予一定支持,比如説加大自住型商品房供應——此類房價格比周邊低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