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農商行近期發行的一款理財産品採用了銀行理財産品很少使用的“浮動管理報酬”模式,超額收益不再由銀行獨享。招商銀行近期發布的一系列理財産品在收益結構上也有創新,不公布預期收益率,由最終投資結果確定收益。普益財富研究報告認為,這些産品出現的最大意義並不在於市場解讀的銀行讓利,而是理財産品設計思路的改變,從“類存款”的思路轉向真正的代客理財思路。
上海農商行的這款産品是非保本浮動收益類産品,預期年化收益率為4.50%至5.40%,對於收益高出5.40%的部分,客戶按80%的比例獲取浮動收益,銀行按20%的比例獲取浮動管理報酬。普益財富研究員范傑&&,該産品的投資對象為具有良好流動性的固定收益類金融工具,以往銀行通常為這類産品支付固定收益,超額收益由銀行獨享,相應的風險多數也由銀行承擔,實際是理財産品“類存款”運作。
普益財富研究報告稱,近期摒棄“類存款”運作的理財産品不止這一款。招商銀行的一系列産品未公布預期收益率,而是約定扣除相關費用後,投資者可獲得按招行公布的理財計劃到期年化收益率計算所得的理財收益。這事實上是由最終的投資結果確定理財産品的收益,更能凸顯資産管理的意味。
近年來,業內一直將基金化作為銀行理財發展的方向。范傑&&,摒棄“類存款”運作實際就是基金化的初始,近期一些産品的創新可以視為凈值管理的開端。當然,基金化是一個漫長的過程,可能受到來自各方的阻力。長期以來,投資者習慣了剛性兌付文化下的固定收益類銀行理財産品投資,而凈值管理後,投資者將面對收益的不確定性,投資習慣可能發生變化。凈值管理要求銀行準確計量資産在不同時間點的價值,這一點對部分非標準類資産比較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