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理財産品需擦亮眼莫讓飛單擊中
2013-05-14   作者:俞悅  來源:證券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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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來,多家銀行相繼爆出理財産品“飛單”事件。所謂的“飛單”,是金融業內的俗稱,通常是指銀行理財經理私下推薦銷售非本行發行或代銷的理財産品。
    在“飛單”事件糾紛中,投資者是最大的受害者。基於對銀行客戶經理的信任,投資者認為銀行賣出的産品是值得信賴的。實際上,銀行賣的理財産品並非就是銀行發行的理財産品,其中有些産品是銀行自己發行的,有些是代銷産品。銀行自己發行的産品分為保本和不保本型;代銷産品又分走過銀行報備程序和銀行私下售賣的。投資者受騙的更重要原因是只追求高額收益,忽視了風險。
  由於銀行理財産品的不透明為客戶經理帶來巨大的操作空間,使得“飛單”的産生成為可能。“飛單”佣金提成高達1%-3%的巨大誘惑,使得部分理財經理為獲得高提成、高收益,甘願為之鋌而走險,介紹銀行客戶購買銀行銷售系統外的信託、私募基金等第三方産品。
  銀率網最近發布的一份名為“2012年度360銀行評測報告”顯示,2012年銀行銷售過程中誤導現象發生頻率明顯增加,高達48.18%。
  那麼,投資者購買理財産品時如何防止被“飛單”擊中?
    一是, 查看理財産品的合同時,留意是否有銀行印章。如果是銀行發行的理財産品,那麼理財合同甲乙雙方就是客戶和銀行,其中一定有銀行印章;如是銀行代銷的理財産品,應要求客戶經理出具銀行與産品發行或承銷公司簽訂的代銷協議,其中也有資金託管等相關印章。
  二是,關注購買産品的資金是否匯入銀行賬戶,警惕需匯入個人和第三方公司賬戶的産品。認購這樣的産品,即便通過銀行櫃&匯出資金,銀行也不承擔責任。如購買網上銀行銷售的産品,資金一般進入銀行賬戶。
  三是,仔細讀理財産品説明書和合同,明確産品是否保本,募集資金具體投向,如票據、債券、委託貸款和股市等,不同類型的理財産品風險各不相同。
  四是, 上網銀查詢,如果確實購買了信託、基金等代銷産品,後&工作人員錄入後,網銀上會有産品的購買記錄,銀行員工私下銷售的産品則不可能進入網銀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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