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10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布國辦發(2010)4號文件,這份被稱為“國十一條”的文件&&意味着對房地産市場的信貸、稅收支持暫告一段落,過熱的市場環境需要政策冷卻。
然而,政策下發後,市場並未顯現出降溫的趨勢,為避免快速升溫的房地産市場發展為不可控制的“沸騰”狀態,2010年4月17日,國務院下發國發(2010)10號文件,也就是如今被稱為“國十條”的房地産調控文件。自此,房地産市場正式進入新一輪調控狀態。
如今,“國十條”頒佈已經三年整,一線城市房地産市場在經歷了冷寂之後出現了集中爆發式的增長,調控效果被沖淡。2013年2月20日,新“國五條”的推出,為2013年房地産市場調控繼續從嚴定了基調,隨後3月1日,細則的&&明確了調控的走向。3月末4月初,主要城市也集中公布了2013年房地産調控目標。
經濟手段有望補位
與經濟手段相比,限購、限貸、限售等行政手段具有見效快而且效果明顯的特點,因此,在房地産調控中被多次使用,然而,運用行政手段進行調控具有負面效果。因此,在調控初步見效後,加大經濟手段參與調控政策比例的意見就被屢次提及。
今年3月末,國土資源部副部長胡存智&&,2013年房地産調控要在保證充足供應量的前提下做好的事情中,首先就是適時把行政手段轉為經濟手段。行政手段雖然見效較快,但是“副作用”也大,同時執行起來有困難。其次就是調控政策要有精確的針對性。房地産市場是相對獨立的或者是相對隔離的區域性市場,不同的城市間差別很大,無論是房價還是供應量都會有很大的差異,因此調控政策要有差別化、有精確的針對性。
繼續嚴格實施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被認為是繼續抑制房地産投機投資行為的重要手段。從“國十一條”到“國十條”,信貸政策作為房地産調控主要經濟手段的地位得到突顯。二套房貸首付由四成上調至五成,三套房貸由可以申請調整為不得發放。
4月7日晚間,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和央行營業管理部發文&&,北京二套房貸款首付上調為七成,有貸無房者仍舊執行六成舊標準,兩份文件中都沒有提及調整二套房貸款利率。
雖然北京二套房貸首付比例僅提高一成,但中原地産市場研究部總監張大偉告訴記者,這一成首付款的“殺傷力”極強,購買二套房多為改善型需求,對住房面積、位置的要求相對較高一點,首付款提高對選擇二手房作為改善住房的購房者影響極大,一般二手房貸款評估值都低於實際交易值10%,按照首付七成計算,購房者只能獲得兩成左右的貸款。
保有環節稅收待發力
作為房地産調控中配合行政政策的重要經濟手段,稅收政策在房地産調控下半場被寄予厚望。
2月20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指出,要完善穩定房價工作責任制、嚴格實施商品住房限購、擴大個人住房房産稅改革試點、增加普通商品住房及用地供應,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規劃建設、加強商品房預售管理。
2月初,在發改委、財政部、人社部聯合發布的《關於深化收入分配製度改革若干意見》中,第四項“加快健全再分配機制”提出,改革完善房地産稅等,完善房産保有、交易等環節稅收制度,逐步擴大個人住房房産稅改革試點範圍,細化住房交易差別化稅收政策,加強存量房交易稅收徵管。
不過,保有環節的稅收,並非只有擬擴大試點範圍的房産稅,3月末,胡存智提出了一個新的解決思路——不動産調節稅。
3月23日,胡存智在中國發展高層論壇上&&,從當前的情況來看,是時候考慮用經濟手段進行後續房地産調控了。過去兩年多房地産市場的形勢基本穩定,價格也相對穩定,雖然近幾個月房價有所波動,但總體穩定,這説明限購、限價等措施對調控投資、投機性需求起到了作用。現在如果能夠盡快採取經濟和稅收手段,可以促使調控取得較好效果。
“未來可能會對保有住房徵收不動産調節稅,並建議從第三套房開始徵收。”胡存智説。
胡存智認為,要調整房地産稅收,把投資、投機性需求引導到兩套房之內,使第三套房以上的房子失去過多的投資價值,這樣將使目前供不應求的局面得到扭轉,大量的存量房得以逐步的供應到市場中。
胡存智提出的稅收思路在幾日後得到了一定程度的佐證。
3月28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布關於實施《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任務分工的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用3至5年時間完成《方案》提出的各項任務,其中要求&&並實施不動産統一登記制度,2014年6月底前&&不動産登記條例。
“不動産登記條例將&&,房地産調控可能出現質變”,張大偉向《證券日報》記者&&,如果一旦執行全國不動産聯網登記系統,將可以更精確的執行很多調控政策,可以計算出多套房擁有量,調控政策的效果也會更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