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離新基金法實施還有一個半月時間,陽光私募發行公募産品的開閘也越來越近。近期有陽光私募&&,正在準備發行公募産品,以贏得保險資金的青睞。業內人士認為,這可能是因為險資更認可公募資格所代表的公司實力,但是公募産品發行成本高而且收益低。另有私募&&,更願意以專戶的形式為險資做投資。
發公募吸引保險資金
新基金法規定,非公開募集基金管理業務的基金管理人,達到一定條件可以從事公募業務。某北京大型私募人士透露,正在準備發行公募産品,目標主要是機構客戶。“我們準備6月1號之後發,不過主要是為了吸引保險資金。”該負責人還透露,由於目前投資陽光私募産品的保險資金存在法規限制,因此此乃“曲線救國”。
據了解,此前由於擔心資金運用風險較大、收益不穩定,保險資金並不被允許投資於陽光私募、券商和信託。直至去年10月下旬,保監會下發《關於保險資金投資有關金融産品的通知》,規定保險資金可以投資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理財産品、券商資管等産品。不過,通知還規定,險資投資於上述産品的賬面餘額,不得高於産品發行規模的20%。並且,上季度末償付能力充足率不低於120%的保險資金方可投資此類産品。
星石投資首席策略師楊玲透露,在規定放開後,目前投資於陽光私募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的保險資金,絕大部分仍是項目類的固定收益型信託。一位曾為平安羅素進行資産管理的私募人士&&,目前私募的險資來源還是主要通過MOM(多基金管理人)等渠道而來。該人士認為,保險公司投資公募産品的模式已經較為成熟,買這樣的産品也容易符合其合規部門的傳統觀念。而對於私募來説,公募産品規模大,很快其資産管理總規模也能上來,如果有險資認可,將是實力的象徵。
然而,通過發行公募來吸引險資,成本較高,也只能拿到管理費而沒有業績提成。一些受訪的私募&&,將不會採用這種形式。楊玲&&,希望未來能夠擔當保險公司的專戶管理人,針對其特徵提供相應的私募産品。
機構客戶是“雙刃劍”
據了解,私募的機構客戶主要有三類:一是企業年金,二是銀行TOT和其他機構MOM的資金,三是第三方銷售機構如諾亞財富。從國內情況看,投資私募産品的機構客戶仍是第二類為主,這些産品的資金來源則主要是高凈值客戶。楊玲透露,目前其機構投資者主要是中農工建、光大銀行、郵儲銀行等,“這主要還是因為國內高凈值客戶對私募産品的接受程度已經比較高了。”
目前機構客戶在私募客戶裏並不佔多數,但私募對機構投資者更加青睞。以成長股投資著稱的上海鼎鋒投資內部人士透露,目前其機構客戶佔一半左右。他&&,同等收費條件下,會傾向於選擇機構客戶。“機構投資者最大的好處在於,他們資金豐富,如果業績好,他們會大規模追加資金。”由於近三年業績都突出,鼎鋒獲得了來自平安羅素這類合資MOM的資金青睞,其資金來源之一即為平安保險,合作規定中有按業績追加資金的規定。此外,有私募人士&&,相比於個人投資者,機構投資者不僅更加專業,而且比較好溝通。
不過,有私募人士提醒,機構資金是把雙刃劍,並不像人們通常認為的長期資金。多位私募人士&&,機構客戶的穩定性並不一定高。由於更專業,機構投資者會對私募産品定期評級,並且不斷調整和優化組合,因此這部分資金的波動性有時也會比較大。此外,由於機構資金量大,而私募産品規模較小,一旦撤出,衝擊也非常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