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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目前的政策,對個人轉讓自用5年以上,並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徵個人所得稅。專家建議,應儘早明晰20%個稅政策的實施細則,繼續執行乃至細化這一個稅優惠政策,以體現對改善型需求的支持甚至鼓勵
陷入尷尬
近六成網友&&自己屬於改善型需求,但因為稅費轉嫁將推遲購房計劃
這些天,一些想換房改善居住條件的人們陷入了尷尬。
眼看著孩子再過個把月就要出生,北京的崔先生急着把現在住的這套不到60平方米的一居室換成兩居,否則父母來照顧妻子和孩子都沒地方住。2月下旬,崔先生看好了一套二手房,正在討價還價期間,3月初&&的樓市調控新政,要求二手房交易嚴格按差額的20%計徵個人所得稅。而北京這樣的熱點城市,甚至有可能進一步提高二套房貸的首付比例和貸款利率。崔先生算了一下,僅按新政繳個稅這一項,不到200萬元的這套房子,將比原來按1%徵稅多繳大約26萬元。
儘管個人所得稅應該對賣房人徵收,但在北京這樣的賣方市場上,房主一般都不承擔任何稅費,所以如果執行新政,這多出來的26萬元稅都得崔先生負擔。趁着北京市相關執行細則還沒&&,崔先生不再討價還價,趕緊簽了合同。
辦完各種手續,來到房産過戶大廳,看到人山人海的火爆場面,崔先生才知道最近有很多人和他一樣尷尬。人們擔心新政執行後會大幅增加購買二手房的稅費成本,所以都來搶搭過戶“末班車”。
不僅在北京,新政&&後半個月內,各地房産過戶中心都出現了人滿為患的過戶潮。
某房地産專業網站調查顯示,七成以上網友&&調控新政中關於“二手房過戶嚴格徵收20%個稅”的政策對自己影響最大;超過八成的網友認為增加的個稅成本會轉嫁到購房者身上;更有近六成網友&&自己屬於賣舊買新的改善型需求,但因為新政&&將推遲購房計劃。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秦虹&&,新政會不會“誤傷”改善型需求,主要取決於當地市場的供求關係。當供應短缺時,一般由賣方決定價格,稅負較易轉嫁,相反則難以轉嫁。目前,我國絕大部分城市的房産交易仍以新房交易為主,且新房供應量充足,二手房市場規模較小,轉嫁的風險有限。但在一線城市,二手房的規模與新房相當,且由於城市規模大,二手房所處的地段優越,供給有剛性,所以就相對容易轉嫁。
“目前我國改善型需求量還很大,加稅的政策對這種需求一定會有影響。”秦虹&&。
難以區分
在現實操作和相關政策中,投資投機和改善型需求沒有得到明顯的差別對待
近年來,“鼓勵剛性購房需求,抑制不合理住房需求”一直是樓市調控政策的主線。隨着調控不斷從緊,投資投機型購房需求逐步得到有效遏制,成效不斷顯現。但在這個過程中,一些改善型購房需求也不可避免地遭到了“誤傷”。如營業稅、限購、個人所得稅等政策,有的政策讓想改善的人買不了房,有的則由於稅費增加,讓想改善的家庭買不起房。
“中央提出要讓人民擁有更舒適的住房,住房條件不斷改善才能實現這一目標。”中國房地産協會副會長朱中一&&,和首次購買住房一樣,賣舊買新、賣小買大的改善型購房需求也屬於剛性需求,應該予以鼓勵和支持。改善型需求對房地産業轉型升級、進一步提升品質也至關重要。
在去年底舉行的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工作會議上,住建部部長姜偉新&&,2013年將繼續堅決抑制投機、投資型住房需求,支持合理自住和改善型需求。但在現實操作和相關政策中,投資投機和改善型需求卻沒有得到明顯的差別對待。
“因為住房具有自住和投資的雙重屬性,所以很難有效區分改善型需求和投資型需求。從這個意義上來説,要達到抑制投資投機型需求的目的,&&任何政策都很難做到十全十美。”清華大學恒隆房地産研究中心主任劉洪玉説,從目前的政策取向來説,重點還是支持基本住房需求、首次購房需求,這是“住有所居”目標能否實現的關鍵。
劉洪玉認為,對於追求“居住條件更舒適”的改善型需求,當前政策取向保持中性甚至短期內不鼓勵,這是從當前住房市場供求現狀出發的。在城鎮化快速發展的背景下,尤其在熱點城市,住房供不應求的局面還將持續,全面鼓勵改善型需求有可能加劇供求緊張。但從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中長期發展目標要求來看,將來肯定要對改善型需求採取支持性政策。
“當然,如果將投資型購房定義為購買住房後用於出租,我覺得政策也應該保持中性,因為這種投資形成了租賃市場上的住房供給,有利於發展租賃市場。住房市場上真正需要打擊和遏制的,是投機型購房,即購房的目的既不是自住、也不是出租,而是長期閒置、等待升值後轉售牟利。這種投機型購房既推高了房價,又造成了寶貴住房資源的浪費,是應該重點打擊的對象。”劉洪玉説。
疏堵結合
專家認為,對首次購房者和改善型購房者應該實行“定向寬鬆”
針對調控新政可能誤傷改善型需求的情況,財政部財科所所長賈康認為,20%個稅政策的實施細則應儘早清晰化。對首次購房者和改善型購房者應該實行“定向寬鬆”,不同城市在具體實施時應附加上不同政策,避免在樓市調控中“誤傷”改善型需求。
實際上,現行的個稅政策,本身就有相關的優惠。據鏈家地産市場研究員張旭介紹,根據目前的政策,對個人轉讓自用5年以上,並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徵個人所得稅。“一般來説,出售5年以上的唯一住房,應該需要再買更好的房子,是比較典型的改善型需求,政策是有優惠的。”
秦虹認為,這一政策應該繼續堅持執行,切實達到對投機性需求進行抑制,對合理的住房需求給予支持的政策目的。
業內人士認為,現行的稅收優惠政策還有進一步細化的空間。比如現在規定滿5年的唯一住房可以免徵個稅,相應的,滿4年或3年的唯一住房,可以考慮適當降低稅率,以體現對改善型需求的支持甚至鼓勵。
上海社科院城市與房地産研究中心主任張泓銘建議,針對不同的需求,調控政策還應更加細化。比如對於首次購房和首次換房的自住需求要鼓勵;對於投資購房用於出租的“他住需求”要允許,不是抑制;對於純投機需求要堅決予以抑制。採取的調節手段應以經濟手段為主,限購之類的行政手段為輔。這樣,才能發現真實的需求,也才能使供給有的放矢,逐步實現供求的平衡。
按照這種思路,區分合理改善與投資投機,增加持有環節的稅收被認為是更有可能奏效的手段。朱中一&&,對持有多套房且不對外出租的購房者徵收持有稅,將更加有效地抑制投資投機,而對始終只有一套房的改善型需求影響較小。與此同時,要考慮適度降低交易環節的稅費,促進多餘的房源流入市場,也能降低想改善居住條件的家庭的換房門檻。
“總的來講,對改善型需求,僅靠‘堵’不是長久辦法,整體設計、系統改革、‘疏’‘堵’結合才能解決涉及面廣、複雜程度高的房地産市場問題。”秦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