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監管部門將重點檢查銀行理財業務,“資金池”模式是其中監管重點。
記者獲悉,針對不規範的“資金池”理財業務,銀監會在年初召開的內部監管會議上,要求商業銀行首先開展內部風險自查,若三個月內無法完成整改,需向公司董事會報備,並及時向監管部門報告。
消息人士透露,“資金池”操作模式已經被列為銀監會2013年現場檢查的重點,監管部門擔憂,部分銀行未必能計算清楚自己資金池內産品的資産負債情況和盈餘狀況,有些銀行對監管部門苦口婆心的風險警示也熟視無睹。
因此,此次監管部門嚴厲要求,一經現場檢查若發現仍然違規開展此類業務,將考慮停止其從事理財業務的資格。
理財産品虧損爭議
去年,銀行理財資金進入股市的討論一度甚囂塵上,但目前來看,2007年進入股市的銀行理財資金所遭受的重創仍未完全抹平。
近期多款借助於信託平台設立資金信託,投向股票市場的銀行理財産品被爆出仍然處於鉅額虧損狀態。
如一家國有銀行2007年發行的“基金股票雙重精選人民幣理財産品”,3月14日的凈值公布為0.5588,運行了4年多後,仍然虧損將近45%。這款産品通過中融信託投資於基金、股票、新股申購、債券和貨幣市場工具等。投資説明規定,其投資基金和股票的比例均為資産凈值的10%-90%,投資比例可上下浮動10%。
同樣虧損45%的還有招商銀行“金葵花基金優選系列之中投策略理財計劃”,虧損模式與上述産品十分相似,同樣通過資金信託投資於基金與股票市場,本以為能在大牛市中分一杯羹,沒想到深陷其中無法自拔。
鋻於理財産品投資股市的高風險,2009年7月,銀監會規定,理財資金不得投資於境內二級市場公交交易的股票或與其相關的證券基金;2010年,銀監會實施《關於規範銀信理財合作業務有關事項的通知》,規範了銀信合作理財業務。
現在,銀信、銀證、銀基、銀保等理財業務規模的迅速膨脹,為銀行理財業務埋下了隱患。
大型銀行實力雄厚,風險控制較好,最令監管層擔憂則是中小銀行近年來在“資金池”理財業務上的突飛猛進。目前,國內理財産品創新少、同質化嚴重,部分中小銀行的研發能力、風控能力較為落後,但是出於同業競爭的需要,越來越多地參與發行理財産品,並以更高的回報收益吸引投資者。
根據普益財富的統計數據,今年2月份商業銀行理財産品的發行佔比,股份制銀行為38.74%、國有銀行為26.04%,而城市商業銀行的市場佔比為27.71%,比1月份上升0.79%,已經超過了國有銀行的發行量。
從平均收益率上來看,國有銀行發行産品的平均收益率為3.74%、股份制銀行的是4.4%,而城商行的平均收益率最高,達到4.61%。
高收益意味着潛藏着更多的風險。如南洋商業銀行去年發行的148款挂鉤匯率産品中,僅有46款産品公布了到期收益,但其中的34款均未達到預期收益。
消息人士稱,今年理財業務的監管重點,除了規範“資金池”業務,監管部門還將研究&&理財産品研發設計和投資管理等方面的監管規定和制度,同時進一步提高理財産品的信息透明度,並對理財産品的銷售活動進行專項檢查和明查暗訪。
“資金池”限時整改
監管部門對於“資金池”理財業務的警示,稱得上“苦口婆心”。
早在2011年6月份,在銀監會前任紀委書記王慶華主次的一次監管座談會上,就已經叫停多個理財産品同時對應多筆資産的“資金池”操作模式;9月份,銀監會正式下發《關於進一步加強商業銀行理財業務風險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重申了每個理財産品實行單獨核算和規範管理的要求。由於爭議巨大,監管政策的執行效果並不理想,部分銀行延續資金池模式。
目前,“資金池”問題有可能演變為理財業務潛伏的巨大危險。所謂不規範的“資金池”理財業務,是指不同類型、不同期限的多只理財産品同時對應多筆資産,無法做到每只理財産品的單獨核算和規範管理。銀行通過滾動發行、期限錯配、信息不透明的資金池運作方式做高産品收益,一旦後續資金不足,便有可能引發流動性風險。
因此,監管部門要求,對於非保本浮動收益型理財産品,不得採用多個理財産品同時對應多筆資産的“資金池”操作模式;如果有不能單獨核算的理財産品,應加強市場風險管理,應由風險管理部門開展相應的壓力測試,按公允價格做好對理財資金資産的客觀估值和驗證,並根據壓力測試結果在三個月內進行整改,即4月底為整改大限。
一位國有銀行的理財部門內部人士向記者證實,今年年初該行內部確實進行了一輪風險自查。“其實我們的每款理財産品都能實現獨立核算,但銀監會在去年年底檢查後仍然認為風險較大。”他補充道。
不過,對於被外界詬病為“影子銀行”的銀行理財業務,監管部門亦明確指出,我國信用中介機構絕大部分都已納入監管體系,並受到了嚴格監管,商業銀行理財和表外業務,不屬於“影子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