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夏銀行強留信用卡客戶 拿了禮品兩年內不能銷卡
2013-03-01   作者:摘自《金融投資報》  來源:經濟參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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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23日,有網友爆料,稱其在登出華夏銀行信用卡時遭遇了霸王條款。“本打算銷卡卻被告知兩年之內都不行,否則將要收取350元的禮品費!”那麼,是什麼情況讓華夏銀行信用卡成了甩不脫的“燙手山芋”?350元禮品費又有什麼來頭?
  爆料人張女士告訴《金融投資報》記者,“年前在華夏銀行申辦了一張普通信用卡,當時該行的工作人員宣稱‘三個月內刷滿一萬積分就可換取禮品’。”張女士坦言,自己申辦華夏銀行信用卡的意圖就是為了兌換禮品。開卡後,張女士按照該行工作人員介紹的信用卡消費積分換禮政策,在規定時間內刷卡消費達人民幣1萬元以上,即獲得1萬積分,並使用這些積分如願獲得一套鍋具。
  然而,事情並不如張女士想象中那麼簡單。拿到禮品後的張女士打算銷卡,卻遭到華夏銀行的阻攔。“華夏銀行信用卡中心&&,這張信用卡必須使用兩年以上。想要銷卡也可以,必須支付350元禮品費。但業務員在辦卡時並未告知有使用滿兩年的附加條件。”百般無奈之下,張女士向銀行提出,信用卡不要了,並將禮品退換給銀行,卻同樣遭到銀行拒絕。張女士對華夏銀行的這種做法很氣憤,“銀行在辦卡時甜言蜜語,銷卡時又百般刁難。更何況我也沒白拿,都是拿‘真金白銀’的積分換來的,銀行不讓銷卡就是霸王條款。”
  那麼,華夏銀行拒絕為張女士銷卡,是個例還是普遍現象?華夏銀行信用卡中心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若客戶是用積分兌換了禮品,銀行對客戶的用卡時間無強行規定。但只有一種情況,客戶不能辦理銷卡。“如果客戶拿了銀行的開卡禮,24個月之內就不能辦理銷卡。如果實在要銷卡,需將所獲禮品換算成等值現金退換給銀行,再加上20元的快遞費。比如,你獲得一張50元的充值卡,就需支付給銀行70元。”該工作人員&&,此項規定並未在華夏銀行網站上明示,但客戶可以通過經辦網點查詢信用卡的“開卡禮”活動規則,自願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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