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代理與經紀機構最低註冊資本擬提高
2013-02-08 作者:毛萬熙 來源:經濟參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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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監會網站5日消息,保監會就《修改保險專業代理機構監管規定》和《保險經紀機構監管規定》公開徵集意見,草案將保險專業代理機構與保險經紀機構的最低註冊資本大幅提高。
《保險專業代理機構監管規定》第七條擬修改為“保險專業代理公司的註冊資本不低於人民幣5000萬元,中國保監會另有規定的除外”。現行規定對註冊資本的最低要求為200萬元。《保險經紀機構監管規定》第八條擬修改為“保險經紀公司的註冊資本不低於人民幣5000萬元,中國保監會另有規定的除外”。現行規定對註冊資本的最低要求為10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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