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理財潛規則:銀行職員招數揭秘
2013-02-04   作者:蔡愷  來源:證券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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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者按:近日,作為外資銀行首單反“飛單”訴訟,華僑銀行狀告恒天財富上海分公司一案受到銀行業和第三方理財的高度關注。
  儘管雙方因種種原因保持緘默,但記者了解到的銀行業人士與第三方理財人士對此案的不同看法卻頗值得回味;而第三方理財種種潛規則銀行理財經理的做法也讓銀行方面叫苦不迭。
  在北京、上海、深圳等高凈值人群集中的大城市,由於理財市場競爭激烈,第三方理財機構頻頻對銀行理財經理進行潛規則,使得“飛單”現象屢禁不止。這也讓銀行高管感到頭疼。

  豐厚回佣+高薪挖角

  深圳某外資行私人銀行部負責人陳先生告訴記者,不少有中資背景的第三方理財機構除了成立産品直銷團隊之外,還設有專門團隊來負責公關銀行的理財經理。尤其是手中掌握高凈值客戶的私人銀行經理,更成為他們爭相巴結的對象。
  “為了與銀行的人搞好關係,請客吃飯聯絡感情算是小意思,主要還是用佣金回扣來吸引銀行理財經理合作。”陳先生説,“雖然雙方稱兄道弟,但説白了這種交情都是建立在利益上的。”
  據陳先生介紹,如果銀行理財經理向第三方機構介紹客戶,銷售交易完成後,理財經理通常能與第三方理財機構對半分産品銷售提成。在這種情況下,一些欠缺職業操守的理財經理就有動力做“飛單”。
  此外,除了佣金回扣等公關手段,第三方理財還熱衷以豐厚薪酬待遇,挖角銀行個金部和私銀部員工。
  “與券商、期貨、保險等金融機構職員相比,銀行職員對客戶理財需求的了解比較全面。不過,他們在銀行工作期間接觸的客戶才是最寶貴的資源。”陳先生説。華僑銀行訴恒天財富一案中,涉案的恒天財富銷售人員正是華僑銀行前員工。
  證券時報記者獲悉,上述第三方理財潛規則銀行職員的種種行為,給銀行帶來的負面影響主要有以下四個方面:一是,銀行客戶用第三方理財産品置換銀行理財産品,形成直接競爭;二是,洩露客戶信息,有些缺乏職業道德的銀行職員直接將客戶資料交給第三方理財機構;三是,如果銀行職員私售的産品出現兌付風險,銀行甚至可能被迫兜底,還會導致名譽受損;四是,出現存款流失,這對銀行的打擊是最致命的。
  “如果客戶從銀行一次性提取大量存款去購買第三方的産品,支行行長就怕了,畢竟存款是頭等大事。”陳先生&&,從嚴格意義上説,客戶是不會被第三方理財機構挖走的,畢竟銀行賬戶還在;只要賬戶在,人就在,以後還有機會用更好的産品把客戶資金搶回來。
  陳先生認為,飛單及挖墻腳這兩個現象的存在,根本原因是第三方理財缺乏客戶資源,因此以各種方式挖銀行的墻腳。他説,“對於同行狀告第三方理財"潛規則"的行為,我個人&&支持。如果不敲一下警鐘,還不知道理財市場未來會變成什麼樣。”

  決定權在客戶

  對於華僑銀行狀告恒天財富一事,記者採訪到的第三方理財機構高管卻為同行鳴不平。
  “如果産品風險可控,客戶又有相關需求,通過銀行職員介紹給第三方理財,我個人認為這未嘗不可。”華南某著名第三方理財機構高管鄭智(化名)對記者説。
  對於飛單及挖角現象,鄭智認為,關鍵原因在於銀行給自己理財經理的銷售提成太低;若不解決激勵機制問題,潛規則不會因為一兩單法律訴訟而絕跡。
  鄭智也承認,如果是銀行理財經理將客戶介紹給他們公司,也會給予前者相應提成。“一般信託公司給我們公司1%的銷售佣金,公司再將其中的三成至四成分給銷售員,然後銷售員再從中與銀行理財經理分傭。”另外,他亦不否認第三方理財喜歡聘請銀行前員工。
  對於第三方理財需要借助銀行渠道的原因,鄭智解釋説,國內第三方理財才剛剛起步,客戶缺乏信任感。但是,客戶對第三方理財的一些好産品又有需求,因此第三方理財需要借助客戶對銀行職員的信任,把産品的口碑做起來,把市場做大。
  鄭智還説,“如果某些第三方理財機構明明知道自己的産品風險很高,卻通過銀行職員向客戶強制推銷,那確實應該被處罰,而且這種公司也做不長久。”但是,如果是好的産品,而銀行卻沒有,那麼客戶通過銀行職員了解到這款産品,再到第三方理財機構購買,那麼,這完全是市場化行為,客戶有完全的決定權。

  監管缺位

  面對銀行和第三方理財的爭論,曾任交行私人銀行負責人的上海雷賽投資管理公司CEO(首席執行官)徐浩對記者&&,“這充分反映在規範銀行職員的職業操守上,我國相關法律法規還存在空白。”
  徐浩&&,國外的做法值得借鑒,譬如有一些國家規定,私人銀行職員從原雇傭公司離職後,18個月內不得再與原公司客戶有任何接觸,否則前僱主有權告上法庭;滿18個月之後,前職員再與原客戶有業務往來,則是一個能夠照顧到雙方利益的解決方案。在我國,這不一定要通過專門的立法來實現,可以通過銀監會、銀行業協會來設立行業法規。
  “我認為,應當從銀行員工入職那一天起就打預防針。”華南某國有銀行私人銀行部總經理説,例如,該行人力資源部會與入職員工簽客戶保密協議,一旦員工將客戶資料洩露給第三方,造成客戶或銀行財産損失的,除了被解雇之外還將面臨鉅額罰款。
  除了規範銀行員工的行為操守,業內人士也紛紛&&,應關注第三方理財的規範和監管問題。對此,普益財富研究員吳濘江認為,第三方理財行業的規範發展離不開外部監管和內部自律,但目前監管仍有空白,該行業的發展或將經歷與證券業類似的野蠻發展、清理整頓和規範發展等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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