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市面上理財産品風險頻出,讓越來越多的投資者開始抱怨,這些理財産品的説明書讀起來像天書。那麼,到底是説明書難懂,還是投資者在閱讀時忽略了一些重要信息?
記者走訪省城多家銀行,並從一份較典型的理財産品説明書中摘取一些重要的條款請業內人士予以解讀,希望能給投資者選購理財産品提供一些幫助。
1【説明書內容】産品風險星級
“本産品為 星級,適合穩健型(含)以上投資人購買。同時,根據中國銀監會關於無投資經驗及有投資經驗投資人的相關要求,本産品適合無投資經驗及有投資經驗的投資人。”
購買提示:先看産品風險評級
“在拿到一份産品説明書時,投資者最好先仔細查看産品的風險評級,並衡量自己的風險承受能力,最終做出適合自己的選擇。”光大銀行太原分行理財經理畢竟告訴記者,按照銀監會的規定,風險提示會出現在産品説明書最明顯的位置,一般為首頁上方,基本每一款産品説明書都會標明産品在銀行內部的風險評級。一般來説,産品風險評級為一星和二星的産品,風險程度相對較低,更適合投資方式相對穩健、投資經驗相對較少的投資者購買。而對於風險評級為三星或三星以上的産品,風險程度則會逐漸提高,更適合投資方式相對激進、風險承受能力相對較高的投資者。
業內人士介紹,一款理財産品通常都會面臨信用風險、流動性風險、利率風險、政策風險、管理風險、延期風險、理財産品不成立的風險、信息傳遞風險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的相關投資風險,這在很大程度上考驗着投資者的承受能力。目前,投資者在銀行購買理財産品前都需做風險測評。業內人士提醒,投資者最好選擇和自己風險偏好相對等的理財産品。
2【説明書內容】費用和收益
“本理財産品收益扣除相關費用後,投資人預期年化收益率為 。”“本産品無申購費用;本産品銀行收取投資管理費,投資管理費率不高於 (年化);本産品託管人收取託管費,託管費率不高於 (年化)。”
購買提示:相關費用需關注
記者了解到,銀監會按照本金風險依次遞增把銀行理財産品分為3類:保證收益型産品、保本浮動收益型産品和非保本浮動收益型産品,每款産品都有相應的産品類型。業內人士説,由於此分類並非各家商業銀行內部評定,而是銀監會統一制定的標準,因此可供投資者購買時參考。一般來説,只有保本保收益型産品的收益率可以提前確定,而後兩者只能看預期收益率能夠實現的概率是多少,實際收益率取決於投資標的的市場表現,投資者甚至可能面臨零收益或負收益。
在多數理財産品説明書上,則會提示:“本産品的測算收益不等於實際收益,投資需謹慎。”同時,也會標明産品的最終收益為産品投資收益扣除相關費用,相關費用則包含申購費用、銀行管理費、託管費、超額業績報酬等。業內人士提示,上述相關費用都是投資者在閱讀産品説明書時需要重點關注的內容,同時,計算收益時也應將收益除以365天再乘以實際投資天數,而非直接將自己的投資額度乘以年化收益率。
3【説明書內容】産品類型和本金
“産品類型:保本浮動收益型理財産品”“在不發生本産品所提示風險的前提下,本銀行在本理財産品到期日將本金一次性返還投資人。”
購買提示:保本産品也有風險
不過,即便對於一些風險評級為一星、銀行工作人員承諾保本的産品,如果你認為這樣的産品就毫無風險,那就大錯特錯了。其實,在不少被宣稱為“保本”的理財産品的説明書上可能並不會出現“保本”字樣,等到期執行時,如果資金運作虧損,投資者經常會賠本,而此時,銀行並不會為投資者兌付全部本金。因此,業內人士提示,投資者一定要仔細查看説明書上“産品類型”一欄,看清楚手中的産品到底是否可保本。
j儘管對於保本型理財産品,銀行一般都會作出承諾,到期後保證100%的本金安全,但目前市面上多數保本産品都屬於“有條件保本”。如多數銀行會在其産品説明書上用小字註明“本理財計劃有條件保證本金,即投資者持有本理財計劃到期或銀行提前終止該理財計劃時,承諾理財本金保證,超出銀行保障範圍的本金損失風險由投資者自行承擔。”畢竟説,由於投資者自身原因(例如提前全額贖回)導致本産品提前終止,投資本金可能會因市場變動而蒙受損失,違約贖回價格通常根據市場價格計算該理財計劃的公允市值。另外,有些理財産品其實只是部分保本,比如設定90%保本,則本金最多虧損10%。
4【説明書內容】募集期、産品收益起始日
“募集期:2012年12月18日至2012年12月31日;産品收益起始日:2013年1月1日。”“交易日至收益起始日及到期日至支取日之間,按照活期存款利率支付利息。”
購買提示:不能只看産品的收益期
在一款國有銀行發行的理財産品説明書中,記者看到,對於募集期內的本金收益,説明書明確提示:“募集期內按活期存款利息計息,募集期內利息不計入投資本金。”而對於到期清算期,銀行則規定,“産品到期日至兌付日之間不計付利息及投資收益。”事實上,大多數銀行發行的理財産品,在其説明書中都有這樣的規定,也就是説,在這兩段時間內,理財本金能實現的增值微乎其微。
對於上述情況,一家國有銀行理財師向記者解釋,看理財産品的期限不僅要看産品的收益期(即起息日至到期日,通常所説的一年期、半年期即指此收益期),還需要關注客戶認購日到産品成立日有無計息,並清楚資金到賬日。例如,若一款産品從2012年12月18日至12月31日為募集期,2013年1月1日成立,那麼,從2013年1月1日起,該産品才會正式起息。如果投資者在2012年12月18日就認購了該産品,而銀行在此期間不予計息或按照活期存款利息計息,那麼,在這14天內,投資者就損失了資金的時間成本。上述國有銀行人士介紹,一款理財産品的募集期一般都有20天左右,對於募集期內不計息的産品,投資者可以先不要急於購買,為自己留下更多時間斟酌産品的適合程度,另外,若購買理財産品的金額較大,完全可以做一個7天通知存款或購買幾天貨幣市場基金,打一個時間差,也可以贏得一筆不錯的投資收益。
而從産品到期日或提前終止後到資金打回到投資者個人賬戶之間的時間,則被稱為理財産品的清算期,這段時間內,資金同樣不計利息。如今,大多數理財産品都當天到賬,但也有少數産品到賬比較慢,最多可能為5個工作日。因此,業內人士提醒,投資者同樣需關注此時間的長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