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聯合國大會再次就“文化財産返還或歸還原主國”議題通過決議,讚揚會員國、文化及教育機構、博物館和民間社會打擊文化財産非法貿易的努力,歡迎所有自願返還被非法佔有的文化財産的舉措,重申有必要開展國際合作,防止和打擊文化財産販運活動。
這個決議的通過,如果套用中國時下的流行語,可謂“點燃正能量,引爆小宇宙”。可實際的情況又是如何呢?一句話:不容樂觀,遠非“點燃正能量,運氣擋不住”那麼叫人振奮。譬如據報道,中國、印度、土耳其、希臘、意大利、西班牙和美國均為《文化財産返還或歸還原主國》決議草案提案國。但博物館中擁有大量他國珍貴文物的英國、法國等,卻沒有作為共同提案國聯署這一決議草案。
可見,當決議給人以希望和鼓舞的正能量的同時,在以文物或文化遺産為代表的文化財産返還的這一能量場中,還存在着另外一種相反的、使人樂觀不起來的負能量。
正能量一方:多是文物流失大國
從決議草案提案國來看,它們中的一些國家雖然曾經是文明古國,但卻在近現代國家發展進程中成為了備受欺凌的弱國或淪為了二戰期間的附屬國等,因而變成了文物流失大國。在這個過程中,中國更是首當其害,被劫掠走的文物世所罕見。據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統計,流失到中國境外的中國文物分散在全世界47個國家,218家博物館,幾乎涵蓋所有文物種類,共約164萬件,這已經持平甚至超過了北京故宮現有文物藏量160萬件的總量了,而且這還不算海外民間的收藏,據預計,甚至可達海外館藏的10倍總量。
中國上千萬件的文物流失海外,我看經歷過四個階段:一是19世紀中期近代鴉片戰爭前後的半個世紀,譬如1860年英法聯軍搶掠、焚燒圓明園和1900年八國聯軍侵入北京等,使無數皇家乃至民間珍藏的文物古籍慘遭搶奪。二是19世紀末到20世紀初期,多國探險家打着“文化考察”等名義,對中國西北和東北地區包括敦煌在內的文物劫掠;三是上個世紀30-40年代期間日本侵華戰爭也掠走了大量中國文物。筆者就曾在日看到過有的圖書館地下室裏,長期封存着中國文物,落滿了灰塵,輕易不示人。四是改革開放以來,非法盜墓、販運、走私出境的文物,並出現了規模化、嚴重化、常態化以及組織化的趨勢。
如何使非法流失海外的文物回國?多年來,我國政府、民間組織乃至國民經歷了從感性到理性的兩大階段,從最初的花大價錢盲目回購,逐漸到而今更多地在政府指導和國際公約框架下,採取了更加合理的捐贈、追討等等手段。我國政府則是積極參與有關國際組織促進文物返還的全球合作,並連續當選為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促進文化財産歸還原屬國或返還非法佔有文物政府間委員會的成員國,在推動返還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流失出境的文物、起草促進流失文物返還宣言等重大活動中,都發揮了舉足輕重作用。譬如,2008年從日本運回了流失海外14年的北朝石刻菩薩造像。2011年一批迄今已有6500萬年曆史的22枚中國恐龍蛋,非法走私到美國,經過我國有關部門長達5年的依法追討,重回祖國。這些成功案例充分表明了我國政府保護本國文化遺産、追索非法流失文物的堅定決心,有力地打擊了盜竊、盜掘和走私中國文物的犯罪活動,為國際文物追索積累了寶貴的實踐經驗,得到了廣大民眾和國際社會的高度肯定。
負能量一方:多是文物劫掠大國
客觀地説,比起大量流失的文物來,其實回流的文物還只能用屈指可數來形容。其中一個重要的原因,便是聯大的公約和決議往往不是全員認同,也不是各個遵守,甚至還會有不少國家公然排斥。從這次不聯署決議草案的國家來看,便是如此。
説起來,法國和英國都算不上是歷史悠久的文明古國,但卻是中世紀以來特別近代崛起的世界強國,它們不但在世界不少國家大行殖民地,還曾侵略成性,豪取不義之寶,於是成了文物劫掠大國。其中,僅是英法聯軍在中國火燒圓明園一次,便使清朝皇室收藏的世代珍品遭受了毀滅性的破壞和搶奪。很多人都知道,法國大文豪雨果曾經復信給一個名叫巴特勒的上尉,怒斥和諷刺了這樁醜行,他那段名言是這樣寫的:
有一天,兩個強盜闖進了圓明園。一個強盜大肆掠劫,另一個強盜縱火焚燒。……兩個征服者平分贓物……一個裝滿了他的口袋,另一個看見了,就塞滿了他的箱子。然後,他們手挽着手,哈哈大笑着回到了歐洲。這就是這兩個強盜的歷史。在歷史面前,這兩個強盜一個叫法國,另一個叫英國。
不少人可能並沒留意,其實雨果在這封長信的最後,還説了一段與我們今天的這個議題極為關聯的一段話:法蘭西帝國從這次勝利中獲得了一半贓物,現在它又天真得仿佛自己就是真正的物主似的,將圓明園輝煌的掠奪物拿出來展覽。我渴望有朝一日法國能擺脫重負,清洗罪惡,把這些財富歸還被劫掠的中國。
屈指算來,雨果的這封寫於英法聯軍火燒圓明園第二年即1861年11月的信,已然過去了150年,可哪位聽説過英法返還了圓明園的文物給中國?中國何時成為過英法兩國的文物捐贈“接收國”?反而是它們的拍賣行,竟然公開拍賣圓明園獸首。我國不少愛國人士愛國心切,不得不以“回購”方式買回被侵略者“掠走”的中國珍貴文物,這不但直接刺激或抬高了被掠奪文物的拍賣價格,更嚴重的是還有間接默認非法掠奪文物合法化之嫌。這一切,假若雨果地下有知,他那渴望的靈魂能否安息呢?答案是否定的。
歐美眾多博物館中存有的和流傳在民間的大量中國文物,並非每件都是流傳有序的合法所有,劫掠和非法所得難以統計。但即便如此,大英博物館等19家歐美博物館、研究所等機構,2002年還曾經聯合發表《關於環球博物館的重要性和價值的聲明》,反對將藝術品特別是古代文物歸還原屬國。
他們一不承認對他國文物不少實為非法所得;二又辯稱文物是全人類的歷史文化遺産,文物收藏不應有國界之限,還美其名曰推出了“環球博物館”的概念來打馬虎眼;三是聲稱他們的文物保護技術和設備如何先進,能比原屬國更好地保存文物云云。如此帶有負能量的聲明,不但給聯合國的各種文化遺産決議的落地帶來了障礙,還給包括中國人在內的不少原屬國的政府乃至民眾造成了相當負面的影響。這次,英法為代表的不聯署決議的國家,依舊我行我素,故伎重施,這將使“文化財産返還或歸還原主國”等決議的國際合作,更加難以得到更廣泛的可持續開展。
由此可見,儘管國際社會一直做出積極努力,儘管聯大又通過了文物返還的相關決議,儘管這回再次點燃了正能量,但負能量並未因此而消失殆盡。換言之,文化遺産應返還原主國的正能量與非法持有國的負能量,還將像過去一樣,長期較量,反復較量下去。
(作者係復旦大學文博係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