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證監會有關負責人12月13日在新聞通氣會上&&,將對基金産品審核制度進行全面改革。其中最為關鍵的是取消産品審核通道,基金公司可根據市場需求自行決定上報數量和類型,一般常規産品程序上要求20日內完成審核。 這意味着今後審批通道將不再是稀缺資源,也為鼓勵基金公司在新産品中約定退出條款打下基礎。下一步證監會將鼓勵基金公司在基金合同中建立基金自動清盤或者合併機制。 此外,證監會&&,還將對常規産品按照簡易程序在2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顯著提高審核效率。 作為配套措施,證監會將發布適用於各類常規産品(股票、混合、債券、指數、貨幣)的基金合同填報指引,同時推出網上電子化申報和審核系統。 2006年之前,基金公司每次只能申報一隻基金,募集完畢後才能申報新的基金。2006年之後,證監會對審核通道逐步放鬆,演變為一種多通道的審核制度,基金公司可以同時上報6隻以上的不同類型基金産品。在此基礎上,證監會為了進一步放鬆産品准入,徹底放棄通道制。 同時,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本次全面改進基金産品審核制度後,在放開入口的同時,證監會也充分考慮到了退出機制,鼓勵基金公司根據基金産品特點,在基金合同中約定自動終止或者和其他基金合併的條款。
|